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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258369as

[群众呼声] 请求南充市中院按中办国办《意见》的规定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处理的申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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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人民高兴一下,最高院周院长又发表《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讲话啦!“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司法为民、公正.要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及“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用坚决的意志、行动惩治腐败清除害群之马.

 楼主| 发表于 2014-4-20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对一个案件的终结,前提必须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审理,依法判决,按程序终结,而不是像本案弄虚作假私下越级走完程序,掩盖案件事实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14-4-21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决涉法涉诉冤假错案问题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的大事,切不可等闲视之,

拿出实际行动来解决涉法涉诉冤假错案,还冤民的公道,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忽悠冤民!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说:坚持错误,小错就会变成大错;文过饰非,

最终是欲盖弥彰,千夫所指;知错不改,结果必然是错上加错,错莫大焉。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权不是法律,而该案的办案人,权力代替了法律,所以才弄出来这样一个重大冤案来。徇私枉法的法官长期以来有上下串通制造假判决、假裁定、假通知书,和信访部门制造假上访终结材料欺下瞒上的习惯,为什么政府视而不见?坐视不理?纵其作恶祸害百姓!
发表于 2014-4-24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上面说有用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院周院长又发表《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讲话啦!“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司法为民、公正.要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及“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用坚决的意志、行动惩治腐败清除害群之马.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说:坚持错误,小错就会变成大错;文过饰非,

最终是欲盖弥彰,千夫所指;知错不改,结果必然是错上加错,错莫大焉。

 楼主| 发表于 2014-4-26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高级法院以川立信函(2007)第412号和483号通知书两次通知申诉人补交齐判决书和相关材料。412号和483号通知书在邮局签收时间是2007年8月21日,有邮局的戳记时间为据。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滥用手中的审判权,还未等申诉人把补交的材料交到四川省高院,就提前13天“用立案庭只能内部使用的印章”伪造出了(2007)119号通知书,抢先把法律程序走完,急急忙忙地终结本案。 本案的法律程序当时还没有到达最高人民法院。 依法是不能用非正常程序抢先作出判决的!

发表于 2014-4-28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14-4-29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权不是法律,而该案的办案人,权力代替了法律,所以才弄出来这样一个重大冤案来。徇私枉法的法官长期以来有上下串通制造假判决、假裁定、假通知书,和信访部门制造假上访终结材料欺下瞒上的习惯,为什么政府视而不见?坐视不理?纵其作恶祸害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14-4-30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侯昌林律师   近年中国司法冤案基本操作模式:专案操纵,内定方案。你辩你的,我判我的。表面尊重,实质鄙视。封闭法庭,操纵舆论。此罪难定,再找新罪。控制被告,离间律师。上下通气,共同补洞。办完错案,内部提拔。冤案判好,装傻充聋。如有上访,关人维稳。重庆发力,全国仿效。北海小河,集大成者。

 楼主| 发表于 2014-5-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权不是法律,而该案的办案人,权力代替了法律,所以才弄出来这样一个重大冤案来。徇私枉法的法官长期以来有上下串通制造假判决、假裁定、假通知书,和信访部门制造假上访终结材料欺下瞒上的习惯,为什么政府视而不见?坐视不理?纵其作恶祸害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访民沒有冤情,沒有理,沒有确实充分的证据,绝不会上访!

 楼主| 发表于 2014-5-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沒有重大冤情,谁愿意冒酷署,顶风雪,长年奔波在艰辛的途上?访民心中也明白上访希望渺茫,甚至于有失去生命的危险,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总希望遇见清官,沉冤得雪,抚平心中的创伤。没有冤,就是请,也把冤民请不到北京去!何来上访之说?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以来中央政法委的文件中出现了 “缠访闹访” 的词句,一分为二地看,缠访闹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依法处理上访诉求遥遥无限期 ; 二是访民的上访遥遥无止境。只要问题解决好了,谁愿意上访?缠访是诉求长期得不到处理,闹访则是偶有几个忍不住内心的愤怒,经不起反复折腾,发出几句牢骚,冠之为闹访。

 楼主| 发表于 2014-5-1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谁真心实意地解决处理过冤民的实际问题?问过他们都受到了什么冤?过去沒有?现在如何?尚不知晓!年复一年地,偶有几个人大代表呼吁,也仅仅是空头口号。哪怕国家领导人对某个案件作了批示,未必就能解决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4-5-13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党和囯家领督促法院搭建诉冤平台

 楼主| 发表于 2014-5-14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03年申诉人拿到了本案全部案卷笔录,其中侦查笔录114页,庭审笔录和调查笔录共58页。只要一打开案卷笔录,仪陇县公安局孙政为了牟取利益,不仅自己捏造,而且刑讯逼供强迫证人作证,伪造出13条假冒证据的事实,和仪陇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徐志涛隐瞒证据的事实,显示得清清楚楚。对照法院的全部判决书、裁定书和通知书,形成了枉法判决的证据链。无疑不是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常行使,而是个人意志的枉法判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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