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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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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马鞍山法院和交警那么积极的处理这个事情?是否有死伤者家属的授权?

发表于 2014-11-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算是看明白了,写文章的人必然是新国线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

发表于 2014-11-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希望30日是一个没有结果的或是秘密的审理,公开才有公平!
发表于 2014-11-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诉人千辛万苦的找来省交通厅的认定文件,法院也不会受理吧?
发表于 2014-11-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有人为这个交通事故买单,相对比较有实力的上诉公司自然成为了这个倒霉蛋了

发表于 2014-11-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911特大交通事故总归是要解决的,可法院的不承认无疑给这个事情增加的难度

发表于 2014-11-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及时纠正不应该存在的岔路口,根本不会发生911特大交通事故了。

发表于 2014-11-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认定书上既然已经承认的被追尾的水泥车承担次要则热,但是这次要责任方最后到底支付了多少费用?

发表于 2014-11-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善后款是马鞍山交警处理,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大了,交警作为第三方,是没有权利处理善后款的。

发表于 2014-11-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速公路为何这里变成按照以及汽车专用公路技术标准建造,这样明显和下面的协议很不符合。

发表于 2014-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交警不管重审多少次,只要还是同样的部门,就会有同样的结果

发表于 2014-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其实已经接到某种通知,是默认了马鞍山法院的判决的

发表于 2014-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事故认定书中,马鞍山交警说王卫东没有设立标志,没有报警,我靠,人家停在那里两个小时没看到?

发表于 2014-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已经有很多起因为高速连接线收费的问题而产生的官司,只不过这次闹的比较大而已。

发表于 2014-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辆水泥罐车在高速公路路中间等待维修长达两个小时,这时候过节期间的巡逻干警有做了些什么?

发表于 2014-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宁芜高速?央视是这么说的呀?

发表于 2014-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晓得地要责任人的槽罐车方面是如何履行罚款的,是否全部让大巴公司私下分摊存在?

发表于 2014-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交警一开始的事故认定书就不够客观和全面,对于第二辆水泥车,据说是没有提到的

发表于 2014-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是高速公路,而且是改造成的高速公路,在新闻上看过

发表于 2014-11-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说,至少我没有看到有类似的案例存在,上诉公司的被上诉人还是职能部门,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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