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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蓬安县东风未来城商住小区将规划内的地上地下停车位予以公开销售完全是合法合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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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3 08:14
不管开发商玩文字游戏也好,还是玩金钱手段也罢,事实胜于雄辩,作为开发商未来城倒底是怎么回事真的自已心里没有一点普。要真是这样全县人民为你悲哀!!!

发表于 2015-7-3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发帖的律师,你可以把你的律师执业证以及你们“洪兴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发出来大家看看吗?

发表于 2015-7-3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zhumaoting 发表于 2015-7-2 23:07
都在反对开发商的出售地面上的车位,只有吴屁强和XX律师在挣扎,好戏在后、

不管你要演什么戏,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法治社会遵纪守法最重要。任何人只要胆敢触碰和超越法律底线,都必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15-7-3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遭闹晕了 发表于 2015-7-3 08:28
请问发帖的律师,你可以把你的律师执业证以及你们“洪兴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发出来大家看看吗 ...

你可以把你的真实姓名和你的身份证发出来给大家也看看吗?

发表于 2015-7-3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雪琴 发表于 2015-7-3 08:02
谁输谁赢不是你说了算,法律大于天,一切都应由法律说了算。有理不在声音大,有理不在跳得高,相信法律才 ...

法大于天、对头!但是你知道“法”是谁制定的吗?:handshake

发表于 2015-7-3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依法维护开发商的合法正当权益也是无可厚非的!

发表于 2015-7-3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1693711748 发表于 2015-7-3 08:31
法大于天、对头!但是你知道“法”是谁制定的吗?

       有权制定法律的是国家立法机关,而立法机关在各个国家则不同。在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是立法机关有权制定一切法律。此外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各省级人大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本部门的规章。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区域自治的立法机关,经济特区所在的省市立法机关也可制定相关法规。

发表于 2015-7-3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的合法财产和收入都应该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业主和开发商都作为公民,业主的合法财产和合法收入应该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开发商的合法财产和合法收入难道就不应该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吗?

发表于 2015-7-3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Son、 发表于 2015-7-2 10:35
他这是在玩文字游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车位、车库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发表于 2015-7-3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的东西始终闹不成非法的,非法的东西也始终闹不成合法的。法治社会,一切都得法律说了算!

发表于 2015-7-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允许个别业主表达自己的诉求,难道就不允许开发商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这是哪门子逻辑?

发表于 2015-7-3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多了喝水多、气生多了起肝火、一天冒皮皮打飞机、东说西说、如真有本事;请大律师代表开发商直接到人民法院对未来城全体业主提起诉讼;事由:“卖停车位合法”!你敢吗?:victory:

发表于 2015-7-3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雪琴 发表于 2015-7-3 08:30
你可以把你的真实姓名和你的身份证发出来给大家也看看吗?

律师改头换面了?

发表于 2015-7-3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雪琴 发表于 2015-7-3 08:31
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依法维护开发商的合法正当权益也是无可厚非的!

开发商的劳斯莱死你坐过没?

发表于 2015-7-3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闹啥子哦,律师闹有钱赚,我们闹白费口舌,政府都说了不准他们卖,如果他们一意孤行,我们这些业主也得团结起来反抗,有强大的后盾那才是王道。

发表于 2015-7-3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大律师,你歪曲事实,藐视政府,轻视业主,自以为是,把违法说成合法,政府都出公示停止出售地面停车位,你还搬出一大套歪理,发这种帖子,以为未来城的业主个个都是哈儿,没想到你的帖子回复反击的这样多吧!我们大家齐心协力让你的帖子一直位居前列,让世人多看看你们这些个人的嘴脸!评评你所发的东东是否真的合理合法。

发表于 2015-7-3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也不淡定哟!你这么懂法,你就去法院完成你要做的事,何必在这里说来又说去,好像国家法律是你编写的一样?鄙视!

发表于 2015-7-3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雪琴 发表于 2015-7-3 08:46
合法的东西始终闹不成非法的,非法的东西也始终闹不成合法的。法治社会,一切都得法律说了算!

要讲法、未来城全体业主依照:“合同法”“建筑法”“规划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一起或多家业主起诉东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话……请问大律师?开发商的后果会怎样!仅凭一条法“合同法”,其它“法”还不说,就现在开发商违约这条;该赔业主多少钱?

发表于 2015-7-3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版主先生千万别沉此帖!:handshake

发表于 2015-7-3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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