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决定》中有这样一段论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从这段论述来看,以审判为中心就是以庭审作为整个诉讼的中心环节,侦查、起诉等审前程序都是开启审判程序的准备阶段,侦查、起诉活动都是围绕审判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标准和要求而展开,法官直接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依据证据裁判规则作出裁判。简而言之,以审判为中心就是要求庭审实质化,提高审判质量。
再看巴中市自己法院王强院长整得这个判决,没有人起诉熊医生涉嫌医疗事故犯罪,没有人举证罪名熊医生有医疗事故犯罪的事实,没有鉴定出死者的死亡原因,没有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没有法官审理医疗事故问题,没有让熊医生对法院所采信的所谓医疗事故犯罪证据进行质证,这样凭空钻出来的医疗事故犯罪判决哪个能够接受。
请那些对法治精神及相关法律研读不深透,像我们这样还处于一知半解状态的朋友,就不要來添乱了,说出的话既无事实根据证明,又无法律依据支持,就一瞎胡乱说,确实没有任何意义。让我们等候那些真正懂法律的高人在有空闲,心情好的时候,有理有据地说个道道。让我们也长点见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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