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医生当作王强院长及黄庭长的面提出:按照王院长和黄庭长的说法,黄庭长为审判长的合议庭没有审理医疗事故犯罪问题,是你王院长接省高院指示后重新指派法官独任审理的医疗事故犯罪问题,也是省高院指示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我们不谈"当事人及代理人作无罪辩护的,缘分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只是问王强院长;你是指派的哪个法官法官独任审理的医疗事故犯罪问题?他为什么不写判决书,(判决书上为什么不落名)这判决书上只有审理非法行医部分的黄庭长等人名字,没有审理医疗事故犯罪问题的法官名字。而且熊医生本人没有到庭参加过审理,甚至于法官没有询问过熊医生,也没有让熊医生就医疗事故犯罪问题作最后陈述;你是依照的什么法律程序,是什么原因?但王强院长拒绝回答,称属于法院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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