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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mwwc

[群众呼声] 姐姐死后两个月,医生要求返还13万赔偿金并另要10万元,天下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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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11.162.34.x 发表于 2015-2-8 10:01
要求法律公开处理曹医生、还巴中人民安宁!!!!

哥们,这个医生有这么厉害么?还能影响巴中人民的安宁了,且不说巴中市99.9%都不会去找他看病吧。在社会生活中99.99%的人都不会和他有交际吧。这千万分之一的影响力,何以影响巴城的安宁呢。

发表于 2015-2-9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讲良心 发表于 2015-2-9 13:59
我告诉你,要想评论一件案子的法律问题,不是单从网上搜一下,看别人是怎么说的,搬过来就可以装大尾巴狼 ...

我们怎么看都是你在卖弄卖弄,一副要玩不得的样子,是你各人要为他们几个做走狗,还是他们请你来的,?看你才是球莫名堂

发表于 2015-2-9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吵了这么久,大家是很清楚,不实投诉是达不到不当目的。

发表于 2015-2-9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随着时间推移会证实的。事实上,发帖者十分清楚真相,然而进行不实举报,吸引注意力。混淆是非,扰乱网络秩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0 08:50
呵呵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10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5-2-10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经过对质,通过网络单方不实投诉,既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也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这种恶意诋毁,混淆视听将受到法律追究。
发表于 2015-2-1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社会就是这个样。讲理的怕不讲理的,依法的怕不依法的,全社会都怕不要脸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1 00:37
应该冷静思考,务实为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1 19:00
曹医生真不要脸

发表于 2015-2-1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痛苦啊 。

发表于 2015-2-12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真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2 13:29
吵吧吵吧!

发表于 2015-2-13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带有恶意诋毁的言语毫无意义,任何事实均要有依据,而不是无根无据的发表不实言论。同时,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受理信访和投诉均要依法受理依法处理,而不是非法处理。更不会越权处理。

发表于 2015-2-13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认真和冷静思考,正确处理,不应被人怂恿。

发表于 2015-2-13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目前的网络发言已有现行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网上发言和投诉也将依法规范,对其侮辱、诽谤的行为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也将被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针对不实的投诉和恶意诋毁的行为,各网民随时间会真相大白,不由个人左右。

发表于 2015-2-13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请问当事医生,意图何在?

1.  事发已经两个多月,死者尸骨已蚀。当事医生现在却跳出来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颠倒黑白,你如果有理,为何一直不走司法程序?!你到底是想还原事实还是要打击报复?
2.  整个赔偿协调过程都是在政府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自愿达成协议。当事医生却抓着我亲友中有公务员的借口到处散步谣言、扭曲事实。居心何在?目的何在?对对方的行为,我方亲属代表主动或通过第三方协调与当事医生沟通交流,以期消除误会和积怨。当事医生却提出“返还13万赔偿款,死者家属另赔偿当事医生10万元”的无理要求。我方亲属代表对协调当日的过激行为进行了诚恳道歉,对于这些无理要求,我方严厉拒绝。当事医生继续抓着我方亲友中有公务员这一点到处颠倒是非,企图胁迫死者家属答应无理要求。

公道自在人心,当事医生不顾事实,以我方亲友公务员为协迫,转移视线。以达到损毁公职人员名誉、返还赔偿金13万及另外赔10万的黑心目的。我们强烈要求对方走司法程序,而不是到处散发谣言,请社会公众客观了解事实,还我们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5-2-13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方投诉不属实,悖离客观事实。通过网上诋毁,目的在反悔已履行完毕的协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4 08:02
劳资都想删你两耳屎,都这样明显了,还在狡辩,当官得这样高调要不得哟,旁观人都看不下去了,太丑陋了,老百姓一口唾沫淹死你们咧些莫要脸得人,做人做到你们这样也就算极品了,听说当领导得不要脸才能往上爬,你们硬是把官场得东西在网上发挥到了极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4 09:22
在没有证据出示,片面诋毁,不能反映客观事实,网络中没有中立性。通过双方的发帖以及客观事实,不能错误评判,更不能误导网民。成天要求各部门回复,事实上 自己最清楚谁对谁错。
对于死者一家的遭遇更应关心和关注。
在发生纠纷的情形下以及投诉有不当目的的情形,发言更应客观谨慎,不能被绑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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