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6922|评论: 327

关于南江县长赤中学老师被杀事件真实报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21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3月19日上午第二节课时,长赤中学初二四班一学生故意杀害其班主任老师王老师。目前,罪犯逍遥法外,其家长,学校及当地政府就此事还没有妥善解决。

  当时,那个学生不视学校纪律,竟然把脚放在桌上,王老师过去教育他,而他却跑出教室去拿凶器杀人。王老师被学生连刺了三刀,第一刀刺在右背上,伤及肺部,情况严重,还有两刀刺在左手臂。见此情形,部分学生及时上讲台阻拦。王老师在课堂上被杀后,在没有学生以及学校的任何协助的情况下,自己负伤跑到长赤卫生院抢救。此时,罪犯也苍茫外逃,逃到其外婆家中躲藏。受害者王老师入住长赤卫生院后,罪犯家长来了一次就不见踪影,有部分学校领导和老师前来看望。由于伤情严重,在受害者和部分老师的强烈要求下,受害老师下午由救护车转院到巴中市人民医院。目前,正在人民医院16楼楼住院治疗,情况稍有好转。

  3月19日中午,在派出所和部分老师的共同努力下,罪犯被带入长赤派出所审问。但是长赤派出所就在当天下午以罪犯不满十四为理由,将罪犯无罪释放,现在凶手逍遥法外,其家长对此事既无道歉也没有任何补偿。但是,具邻居和学校老师反应,罪犯早已满十四岁,如果情况真是这样,当地公安机关是否应该再次核查罪犯的真实、准确的年龄呢!?

  3月20日上午,由于不见学校以及公安机关对此故意杀人事件采取具体行动,但是凶手却在大街上昂首挺胸的走动。学校老师以停课上自习表达了他们的不满,部分老师并去校长办公室讨个说法,学校所有的老师同时对正义进行了支持。学校领导无奈的情况下才决定找巴中的律师协助。

  3月20日下午,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黄局长和刘局长也赶到长赤中学就此事讲话,并和长赤镇的相关领导采取相应措施。但是,具体措施还不为人所知,没有具体的解决办法,这样让受害者王老师无辜受害。同时,这样的事件也同等程度危机到其他的老师,特别是教师心里存在了不少阴影。

  据众人推测,学校和当地政府有隐瞒真相的嫌疑,同时应该采取具体的措施以解决此事,望上级的相关领导给予重视。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21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09-3-21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他个狗日的娃儿枪毙

发表于 2009-3-21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只有在巴中才有这样的新闻还是经常的!悲哀!悲哀!

发表于 2009-3-21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现实的学生!这就是现实的老师!这就是现实的家长!这就是现实的教育!这就是现实的领导!

家庭的娇生惯养,家长的溺爱,就造就了这种社会的败类,人类的垃圾。

难道就没有法律、法规制裁它吗?

难道就让它继续危害社会吗?

难道就让它再杀几个人吗?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3-21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老师在课堂上被杀后,在没有学生以及学校的任何协助的情况下,自己负伤跑到长赤卫生院抢救????

领导要以大局为重,情绪可以闹,但课应该上,问题会得到的解决!!!

发表于 2009-3-21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惩治凶手。建议发到其他大的网站,比如强国论坛

发表于 2009-3-21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核实,公 安 机 关正在调查取证,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请广大网友不要发布骟动言论。

发表于 2009-3-21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现在的娃儿难教哟!

发表于 2009-3-21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4][em04]严重关注[em02][em02]

发表于 2009-3-21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制定有些注册根本就不联系实际,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本脱离基层实际,误国误民。

发表于 2009-3-21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社会上动不动说老师的不对,又把他的孩子怎么样了。通过这个案件,哎,现在的娃儿不好教哟,引起深思。严厉打击犯罪行为。

发表于 2009-3-2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未必就是真实的情况吧,那校长是这态度?我不相信,质疑中

发表于 2009-3-21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人心寒啊 强烈建议转发 其他大论坛 引起广泛关注
发表于 2009-3-21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严惩凶手,首先要领导在关键时刻雄起才得行哟!!!![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9-3-21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主流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此事件始末。

  大家不要盲目猜测,更不要把这样的丑事 

  发到知名论坛上去!

发表于 2009-3-21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该好好地报道一下了,教师骂学生两句都会上告到市级,现在教师被杀了,还捂着干什么呀???

发表于 2009-3-21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MAOMAOMENG在2009-3-21 16:43:00的发言:

请问楼主,以上所谓的 “关于此事的真实报道” 是否有取证,是否有跟相关知情人员确认过。不知情不要乱发布谣言,全部都是学生的错吗?上课时间,在教室里面发生的事,

老师及学校没有责任吗?在没确认事实前,你有什么权力说该学生是罪犯?你所谓的真实报道,有几分是真实的,你摸着你的良心想想吧,这样的谣言对一个孩子来说是不是太过分了。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将来,你是不是从孩子长大的,你有没有犯过错,你有没有孩子,做任何是都要想想你做后的后果,你歪曲事实对你有什么好处?

你意是:老师教育学生有罪,学生杀老师无罪,对于一个杀人犯你还好意思指责楼主,真他妈的TMD.

发表于 2009-3-21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社会以后都不好

发表于 2009-3-21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发向中央论坛

发表于 2009-3-2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必须妥善处理,如果因为此事而不敢管学生,那我们的孩子就惨了,要害几代人的。请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