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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11750612

立此存照:谁为这个非法的网吧披上“合法”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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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几爷子在网上查查文化部,教育部等四部委“文市发【2014】41号,44号文件”,认真研究原文不就解决问题了嘛

发表于 2015-6-8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算事吗???   也拿出来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8 11:51
文化想批就批准,汪局长说了,这他说了算。

发表于 2015-6-8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61.188.184.x 发表于 2015-6-8 11:51
文化想批就批准,汪局长说了,这他说了算。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汪部长说了也淡球疼!

发表于 2015-6-8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不要瞎闹腾,找个律师一告一个准

发表于 2015-6-8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不算个事,到现在都没有人过问

发表于 2015-6-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谁为这个非法网吧披上合法的外衣》这个帖子,作为一个曾经的网吧业主,其实我想说,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管理上一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我们先来回顾下三年前发生的一起事情:   
     大概三年前,延安路思XX族网吧因不符合距离中小学直线距离200米(当时的规定是直线距离)而进行搬迁装修,而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局给予审批通过,对于这一明显违规审批,附近的网吧业主非常愤怒,在找顺庆区文化局申诉未果后,全体网吧业主到四川省文化厅文化稽查总队进行上访,最后省文化厅责成顺庆区文化局依法妥善处理此事,让我们来看看顺庆区文化局怎么依法妥善处理的:先让这个网吧关门停业三个月,等风声过后,再分别找到参与上访的每个网吧业主做“工作”:先来软的,看吧,人家投资这么大,都装修好了,大家都是做生意的,不要做得那么绝好不好?然后对每个网吧各个击破,不配合工作的,那就天天到你那里“做工作”,弄得你无心经营,直到你配合为止。就这样思XX族网吧得以成功开业。这里我不说当时的顺庆区文化局管理人员与当事网吧是不是有什么勾当,没有证据的事情我们不去猜测。但文化局到每个网吧做工作是事实存在,很多网吧业主都经历过这一点,而当时全体网吧业主到省文化厅稽查总队上访的事情是有记录可查的,也是事实存在,时隔三年之久,当时违规的思XX族网吧到现在也还在正常营业,是不是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距离中小学直线距离大于200米),事实摆在那里的。以上所说这些都是事实,我一点也没夸张。   
     我们再来看帖子里反应的情况,现在这个新开的网吧,到底从哪个门测量距离,也存在争议,6月4日南充日报也刊登了(http://ncrb.cnncw.cn/shtml/ncrb/20150604/16204.shtml)。而就算从顺庆实验小学中间隔离带所谓的“门”测量,按照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局市场科测量的数据,最远点205米,只能有1个门符合要求,而现在新开网吧要求至少要有2个以上的门,而且2个门之间距离必须5米以上,这一点顺庆区文化局不是不知道,但是他们推了,他们推说2个门那是消防的事情。
     当网吧业主去找顺庆区文化局提出异议的时候,顺庆区文化局市场科周建勋科长的话是这样说的:网吧的筹建审批,我们是分两个部分:前期是实地测量距中小学的距离,这个时候我们只管测量有1个门满足在200米外就可以了,至于消防要求必须开2个门,那是消防的事情,我们管不到,如果后期我们验收发现有另外的出入口(包括消防通道)不符合要求,那就不给予验收发证就是。   这句听起来似乎蛮有道理的,但是我想请问周科长:任何一个正常人一看就知道,该网吧明显只有一个门符合要求,其他再开一个门都不可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发筹建通知书?
     在此网吧公示期间,那么多人都提出过异议(包括书面材料都上交过很多次),如果你真的对消防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比我这个业余的小白还不如,那么,作为网吧审批主管部门负责人,是不是应该发函与消防管理部门进行下沟通?简单一句我们只管1个门,消防门的事情不归我们管(不归管为什么最后测算距离的时候又必须消防门也要算呢?这不是自相矛盾?),这是一个执法审批部门负责任的办事态度吗?对后期该网吧必须开通2个门而造成网吧不能取得合法手续,给业主的前期装修造成损失这一预期后果视而不见。而如果,该网吧最后真的只开了一个门(我们假设消防管理部门是空气),你就真的给他发证了吗?就这么置上网顾客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吗?这么明显不符合国家网吧开设要求的事情,你们也就视而不见了?难道文化部门不是网吧的直接主管部门了?   
     科苑街新开的这个非法网吧的问题,我看《谁为这个非法网吧披上合法的外衣》这个帖子已经反映了好久了,南充日报也进行过曝光,但是为什么还是没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呢?联系起三年前思XX族网吧的事情,我们来假设,这件事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其实在我心中早已有了答案。不不,假设的事情还是不做了,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8 19:43
有权也任性…………、

发表于 2015-6-8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ncshuai 发表于 2015-6-8 10:15
这个算事吗???   也拿出来闹

你认为什么事情才算事呢?老百姓的事情再小也算事好不好

发表于 2015-6-9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9 14:42
文化部门的所谓的新政策,什么交通行走距离200米就可以设立网吧,纯粹狗屁规定,只是一个试行通知,没任何法律效力,是拿出来忽悠不懂法的小市民的。目前一切还是以国务院条例为准,其他什么玩意儿,一慨不认!

发表于 2015-6-9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三年前,延安路思XX族网吧”不合法被投诉,顺庆文化局的处理方式,我的内心无比沉痛,也无比愤怒!
相关部门的所作所为,对建设法制社会,是多么大的讽刺和伤害啊,为什么长期的非法行政,不能得到纠正,相关的监督部门在做些什么,该做些什么?
令人深思!

发表于 2015-6-9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行政,该那个部门来监督?

发表于 2015-6-9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很严重!

发表于 2015-6-9 2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行政,该那个部门来监督?老百姓期待…………
发表于 2015-6-9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居民?我就住在这波特曼楼上接近10年了。我怎么不知道我周围的邻居闹?根据我了解的咋是周围的几个网吧联名状告别人网吧。不想别人开,怕自己生意难做呢?要不要这么不要脸哟,这事情闹了很多次了,都不稀奇了凡是住在这片区的都知道怎么回事 在这骗同情还是骗领导呀;P  求波特曼邻居顶我哈,不要被别人当枪使哈,而且这帖子最喜剧的是说的什么噪音污染。这尼玛笑死人啦这筹建的网吧在1楼。2楼就是1个更加大型的KTV,3楼是住户。请问1个网吧声音能大过KTV?擦擦擦不要脸到如此啊,刻意隐瞒些东西,故意凸显某些不存在的东西;P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9 23:41
其实开个新网吧好~周围的网吧环境好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9 23:52
一看这贴就是黑别人的

发表于 2015-6-10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闲暇时光来逛逛 发表于 2015-6-9 23:37
居民?我就住在这波特曼楼上接近10年了。我怎么不知道我周围的邻居闹?根据我了解的咋是周围的几个网吧联名 ...

住波特曼哪个单元,哪个居民,你说出来?你说的没有居民闹,南充日报登出来的,人家记者采访的是有记录的,要不,你去看记者的采访记录,有名有姓的在那?如果,南充日报刊登的是编出来的,那大可告记者去。我看你也就是个枪手哈!

发表于 2015-6-10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黑不黑欢迎来辩,你觉得哪点黑你了,来摆事实讲道理,真理越辩越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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