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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贴文《被人冤枉大庭广众猥亵妇女,该怎么办》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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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最受网民喜爱的四川政务机构之 最具人气奖

发表于 2015-7-3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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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最受网民喜爱的四川政务机构之 最具人气奖

 楼主| 发表于 2015-7-3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龙门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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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最受网民喜爱的四川政务机构之 最具人气奖

 楼主| 发表于 2015-7-3 1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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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回复,让大家知道真相,做的不错。

发表于 2015-7-3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请问像你们说的这么严重的行为。为什么打架当天你们到场时。那个女的不说这个事。一起去了派出所也没说这个事情?你们当时为什么不了解?还给我们说什么民事纠纷,喊我们私下协商?到第二天抓走了人。才说这个事情?不觉得牵强?

发表于 2015-7-3 12: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可能要判几年刑了,郭某小事不忍,坐几年牢划不来

发表于 2015-7-3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哈麻烦了

发表于 2015-7-3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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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剧情有点狗血!郭某某母亲秦某在与兰某争吵时(事端是由秦某兰某发起,当然,郭某停车影响市场秩序肯定不对,但也实属无奈之举。早上一市场,二市场、包括以前的南门市场,都是这种状况,更何况你龙门一个小市场,小商小贩都想最快速度最短时间把自己农产品摆上市场,我们就暂且不要站在道德甚至法律高度去评判,这是现状),郭某某从店内出来对兰某口出秽语,并当众掏出生殖器晃动并顶向兰某(俗话说男大背母,女大背父,当着自己的母亲,当着市场平时都非常熟悉的众人,一个正常30多男人出来不问青红皂白,就掏出自己生殖器,会无耻到这种地步?个人建议对郭某某作精神鉴定),为阻止郭某继续靠近,兰某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郭某扔去,并用手推了一下郭某腹部(我日这一“扔”一“推”真用**精准,不得不佩服老祖宗造字之精妙)。我是个法盲,我就是论事,我不知道轻微伤是什么程度,一个30多点的男人,真要黑起屁眼打一个女人,并且还要打得去坐牢,还要让老母亲先付出血的代价,真他妈没用。

          综合“ 平安高坪”和郭某老婆发帖,可以基本看出,郭某老婆发帖基本上还算客观,要说错双方都有过错,都不是省油的灯, “平安高坪”使劲在为对方洗碗抹桌,真要把这案件坐实坐牢成刑事案件的节奏。下一步建议省监狱市监狱在高坪还不够,马上修建高坪监狱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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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我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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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  但求能公正公平处理

发表于 2015-7-3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能量在哪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7-3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母亲与别人正吵架哦,郭某出来就那样做,神经病!!!!
按常理,这比精神病更诡异!简直是大白天撞鬼!鬼上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3 15:19
楼主说得好!平安高坪”使劲在为对方洗碗抹桌,真要把这案件坐实坐牢成刑事案件的节奏。下一步建议省监狱市监狱在高坪还不够,马上修建高坪监狱才是王道。
公安机关应该公平公证办案,在乡下吵个架都是正常不过,为何【平安高坪】一味的洗碗抹桌……?群众可以理性的分析吗?而且打架吵架双方都有错,为何只抓郭某一人?国内存在这样的法制,公平公证在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3 15:36
如果要开庭审理,请不要借口的隐私案不公开审理。

发表于 2015-7-3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徇私舞弊,可以寻求检察机关帮助

发表于 2015-7-3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路过。

发表于 2015-7-3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正常人会在光天化日下掏生殖器出来嘛,那个人要不要进行精神鉴定啊

发表于 2015-7-3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不偏听偏信任何一方,有公信力,并且现场目击证人证言可以作证。公安机关回复及时,还原事实真象。赞!

发表于 2015-7-3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声明有点狗血,我相信光天化日下打架,但是很难相信猥亵。我觉得那个原帖可信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3 18:51
同样楼上的看法

发表于 2015-7-3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氓地痞之行,理当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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