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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四川手机报] 会东县规定拴狗链不得超过1米 未拴的一律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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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50
很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54
不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56
非鸡巴好,有的养狗的对狗比对父母儿女还要好,绝对是瓜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58
谈你妈爱心,还是对人好点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00
流浪狗也不能虽随便杀嘛,可以养起来啊!呵呵呵呵呵呵呵流浪狗也很可怜,它们比流浪的人还要可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01
赞同杀杀!一是为了人身健康,二是为了城市环境。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03
绝对好事政策。中国瓜批太多,养的狗乱跑乱拱没家教太多,驯练不足,没法对狗太人性化,必须严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05
不赞同,狗是人类的朋友,是一条生命,不能没有人性的扑杀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06
不支持   但是没栓狗链必须重处    一个对社会负责一个对狗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08
以人为本,而不是与狗为伴,非常正确的规定与做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11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13
杀杀杀,就知道对付一个啥都不知道的动物,有本事把哪些抢劫的,整昧良心食物害人的,怎么不去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13
好!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25
会东岀招太好,应全国推广,还应加一条”给狗带上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26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28
й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29
杀光所有的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30
好决定,赞成,狗狗在街道上乱跑、谁便屎尿、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30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2:32
必须赞同,中国那么多流浪贫困儿童,单亲 留守儿童,你们不去关心 不去爱,反而爱呢吗的狗,那么爱狗,自己去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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