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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如此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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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6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南充市风暴电子竞技俱乐部”违规进行营利性经营一事,我们已于上周五向南充市民政局进行了举报,然而负责
处理此事的南充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杨林科长在对此事的处理上让我们大跌眼镜:

   周二上午(9月15日),在我们的一再催促下,杨科长终于同意到现场来查看情况,杨科长到了现场后说了一句话让我
们大吃一惊:“我只有一个人来,而且没带执法证,所以我只能以个人名义看看,不能进行执法检查。”我晕倒,作为监
管机关,我们举报你监管下的单位违规了,你们不是来调查取证,而是来看看,是来通风报信吗?好吧,看看就看看。杨
科长走了一圈后表示,该单位的确是违规进行营利性经营了,我们要叫停,就走了。

   今天上午,我们又到南充市民政局,询问对此事的处理结果,结果杨科长是这样说的:“昨天下午,我已经把对方当事
人叫到我们我们这来了,已经警告他们,勒令他们停止收费营业了。”这么严重的一起违规经营事件,就这么轻描淡写的
处理了?当我们质问杨科长,这样处理,你依据的是哪一条法律哪一条法规的哪一款的时候,杨科长发火了:“我凭什么
要告诉你,你算什么人啊?”

   作为一个公民,依法对相关单位违规经营的事实进行了举报,对处理的情况进行了解,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杨科长你好高高在上啊,处理依据是什么,你都不屑于说明。也不知道你是真不懂法还是知法违法,你不懂我就告诉你,
你这样的处理是违法的: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
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款 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
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看清楚了杨科长,该电子竞技俱乐部涉嫌违规进行营利性经营,肯定是有违法经营额及违法所得的,按照《条例》的规
定,“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
的罚款”,这一条款的意思是必须处以没收非法所得,还可以并处罚款,而不是你所说的,警告,勒令停止收费了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举报以后,身为执法机关,不是认真去核实情况,查找并固定证据,进行执法检
查,而是采用如此低劣的方式“了解情况”,请问,这是在提醒违法经营者,赶快规避检查吗?还有之后进行的所谓处理,
不是简单的避重就轻的问题了,而是明显违反了国家政策法规,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以上事实均有录音录像为证,必要的时候可提供!呼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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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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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6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狗 官,为啥子不作为,哪里来滚回哪里去

发表于 2015-9-16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4_125:}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6 14:59
日你先人吔!文化局发证也还有个过程嘛,比如公示、发筹建书、再有《消防证》《营业执照》《税务证》《公安网监证》,这个死MB民政局随便一个证就抵文化、工商、公安、税务局等几大局!够牛B!

2022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9-16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与民政局怎么牵扯上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6 15:31
一群傻逼哦。天天闹黑网吧。现在又闹违法经营。搞笑。

发表于 2015-9-1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杂皮,当官的比老子们这些碎民流氓多了

发表于 2015-9-1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行业竞争残酷,狗咬狗一嘴毛,网上全是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内斗真是何其惨烈。

发表于 2015-9-16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5-9-16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局明显不专业啊,法律条文都没看清楚,绝对支持依法行政。

发表于 2015-9-16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5-9-16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6 19:55
纯粹几个二球,要懂政策,非营利牲,并不是不收费,俱乐部教练,工作人员工资,设备运行,水电费,场地租金,后续的比赛,以后绫送电竞战队升级培训不需要费用吗?这些费用就靠培训费用和提供场地和设备费用来支撑俱乐部的运行和发展,发言专业点好不好,不要开黄腔,一看这个贴孑就是利己的贴孑,不服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6 20:58
市民政局杨林科长吃拿卡要太严重,全市闻名,办个志愿者协会比登天还难,找各种理由不批,跑断腿说破嘴。批黑网吧比啥都快。为什么?利益呗。要办证,先准备米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6 21:04
到市民政局批个志愿者协会都找各种理由不批。黑网吧批得比啥都快。杨林科长不收钱不批

2015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9-1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与民政局怎么牵扯上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6 23:22
几个二求???
真的富二代是自己求钱挣不到、还挥霍父母担惊受怕贪来的钱、还坑爹、坑娘并一脸茫然的傻X
娃几个好生想想!周身周恰的行头哪来的!还比肩王思聪玩玩电竞!
莫扭倒讲政策!电竞是真正有钱人玩的!玩不起就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6 23:34
         你以为你真的是靠山王、杨林?!

发表于 2015-9-17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6.53.x 发表于 2015-9-16 19:55
纯粹几个二球,要懂政策,非营利牲,并不是不收费,俱乐部教练,工作人员工资,设备运行,水电费,场地租金 ...

你懂政策,你来解释下,要怎么收费才是非营利性?1块钱一小时算不算?你说了算就算是吧?你说不营利就不营利,你说你在搞公益社会活动,那就是了?其实说穿了,你这就是想开个网吧而已,你骗谁,你自己都不信吧?
这个事情其实很麻烦的,不信走着瞧!巧立名目,挂羊头卖狗肉,接入互联网,进行的是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经营活动,无论如何,你都脱离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监管,还没跟你说到那里来,以后有的是机会!
看看今年南充新开的网吧,也有好几十家吧,人家都开得好好的,为什么就你这里出问题,自己想过没有?不要总认为是人家非要跟你做对,是竞争对手怎样怎样。其实自己身上找原因,自己站得不直,怪不得别人,挑战国家法规,是要付出代价的!

发表于 2015-9-17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6.53.x 发表于 2015-9-16 19:55
纯粹几个二球,要懂政策,非营利牲,并不是不收费,俱乐部教练,工作人员工资,设备运行,水电费,场地租金 ...

懂政策的,把政策发出来,这样才服众。你没看人家楼主都是发的国家政策法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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