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7
不合理,应双方共同签字才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7
对头,应该要共同签字才属于共同债务,不然,谁都可以以离婚的名义敛财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7
应该是夫妻共同签字才算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7
哈哈,有机可乘了,什么法律……一天
制定法律的人也是涨干饭的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7
没签字的谁能证明她知不知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8
必须有双方签字认可或一方委托另一方的依据,否则法律就有漏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8
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仅由一方签字的借款,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也只能认定为个人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8
肯定不合理,如果一方出轨,有心陷害的话,将钱转入第三者手中,那到时离婚就算平分债务,借款人可以轻松还清债务,获得自由,而被骗方不仅人要失去,还将债台高垒,人财两空天理何在,最好是有双方当事人在场签字以相关证件齐全,比如结婚证,现在都各一本持有者,最好分别保管,到时需要的时候,双方有个证人一起在场以作证明是夫妻双方意见统一下允许的借货关系这样更好,否则谁知道会如果没有证人情况下,一方处于什么状态下同意的呢?威胁逼迫都有可能的,人心变了啥都做得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8
我老公就是背着我办信用卡,输了几万,因为他赌博和他离婚,才发现他银行居然欠那么多钱,我又没用那个钱,银行居然要我还,我一个女人带个娃儿,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怎么来还这个钱?我真是死的心都有了,逼急了我带娃儿一起死,生活过起太没希望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8
关键是看借的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开支,让不是就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9
自己的钱,却要不值得的人代尝还债务,还花自己的钱!法律应得以修善,惠民惠心得天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9
会不会是假帐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9
厉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9
厉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9
婚内借300万,离婚后每人还150万,这不是借方还赚了150万哟,这个生意做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9
共同签字有效。否则另一方将被逼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50
不合理,应当修改法律,债务谁借谁还,除非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认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50
不合理,对不知情一方不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50
支持人大代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50
双方同意的  双方都有责任   一人借的一人的事  没办法  法律是国家定的  老百姓说了也没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