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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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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8
夫妻共同签字的借款才能认可夫妻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8
严重不合理,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8
法律是对有钱人有权利的人有效,其余空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8
中国的婚姻法就是为保护男人设立的,女人呵呵呵,这就是中国所谓的男女平等,垃圾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8
中国的婚姻法就是为保护男人设立的,女人呵呵呵,这就是中国所谓的男女平等,垃圾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8
绝对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9
男人就是不靠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0
早该双方签字了。另外债权人要起到监督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0
男人是这个世界上靠不住的生物,法律应该公平一点,那样有预谋的,以后女的都不敢结婚了,谁生小孩?中国要绝后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1
她没签字更不知情!为何要承担责任?欲加之罪!这难道不可以认定是她前夫的阴谋吗?这个法律也忒奇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1
我觉得要夫妻二人共同签字,方可有效,现今社会有的男士在外独自借款的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1
我觉得要夫妻二人共同签字,方可有效,现今社会有的男士在外独自借款的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1
只能说中国的法律让一批人钻空子而活啊!让我们这种笨笨的仁人怎么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1
不合理,一方根本不知道,共同债务是双方都知青的情况下才算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2
这样的事件案例,试问谁还敢结婚,中国的法律该改改了,让人感觉都是男人地位重,女人地位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2
不合理 应该共同签字的才认定是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2
说什么男女平等,平等你大爷!还不如直接说这是男权社会,搞得那么做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3
简直太不合理了,既然是是双方就必须由双方共同签字才能算双方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3
简直太不合理了,既然是是双方就必须由双方共同签字才能算双方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43
谁借的谁还,你偷偷借了钱去花销了,却要别人替你偿还,怎么也说不走,共同借的共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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