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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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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4
不符合不合理,得两方共同签名才可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5
应该是有共同签名的才算是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5
谁签字谁负责。不然另一半太冤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5
不合理!既然是背着老婆借钱,那就是他个人的行为。难道他杀了人,还要判老婆同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5
婚前既然是夫妻,借钱还债都应该双方在场,否则一切无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5
同意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假如夫妻以不睦,一心要离婚的一方背着另一方借钱后再离婚,那被离婚的一方多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5
就是
    太不合理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丈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5
钱拿去乱整,要双方签字的借条才算共同债务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6
鸡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6
肯定不合理,我赞同双方签字才是双方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6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6
8个前夫……!太应该受伤的人。还钱还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6
太不靠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6
根本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7
不合理,必须共同签字才算夫妻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7
我也正在经历这样的官司,但愿可以等到公平的法律法规新政策出来。夫妻债务应该是夫妻双方共同知晓共同合意借贷的借款为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7
太冤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7
我觉得不合理因为我马上也是因这些事离婚了!他借钱我却全然不知,凭什么要我还,现在我一个人还早带娃娃,男方根本不管我和娃娃,他的债我又凭什么要还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7
双方共同签字才是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09:38
太坑人了,谁还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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