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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学英zxy

[群众呼声] 夺命数学题(蓬安县教育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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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5 12:35
看样子这渔塘修起没得好久嘛,草都没长点。快去找养鱼的人。

发表于 2016-4-5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叫理由。

发表于 2016-4-5 13: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77.17.x 发表于 2016-4-5 12:21
给你几十万,你的创伤不治而愈,给你几百万,你还要年轻二十岁。网友没有一个不同情你,但你不讲理乱怪人是 ...

我不是爱钱如命的人,如果钱能换回爱子的命,我愿顷驱所有,包括老命老宅子。钱只是一个数目,亲情才是至尚的。为了孩子,我愿为他保驾护航汁尽灯灭直到倒下,为他照亮最后一程路。
发表于 2016-4-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有不可推卸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5 14:33
建议走司法途径。

发表于 2016-4-5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数网友很理性的跟贴,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16-4-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局长安排的还是校长安排的,这样回答还不把楼主给淹死。园丁都是咬文嚼字的,遇到事情都是惊抓抓的。建议你直接写状子哦。相信法律会相对公正些。

发表于 2016-4-5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咋感觉这小孩不是淹死的,而是被打死的呢?

我咋感觉这小孩不是淹死的,而是被打死的呢?

发表于 2016-4-5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过司法鉴定没有?我咋感觉这孩子不是被淹死的呢?

发表于 2016-4-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司法机关介入。给死者一个交代,还无辜者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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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5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被淹死的,应该不会出这么多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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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5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角的微笑 发表于 2016-4-3 11:44
蓬安县教育局关于金马小学学生熊某周末校外溺亡的情况通报

随家的儿子死了都会很难过,但是要理性思考一下,开口就说这个的责任,那个的责任,要到市上、省上中央去上访,你自己没责任吗?现在是法制社会,还事都要讲道理,如果你不要去威胁别人,找相关部协商得到别人的同情可能还会拿到几万元,这样一来可能真还没有了,都是你自找的,活该,你后面的推手太二球了,没人会同情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5 16:33
个人觉得这也许是个刑事案件。

发表于 2016-4-5 16: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山小和尚 发表于 2016-4-5 16:05
作过司法鉴定没有?我咋感觉这孩子不是被淹死的呢?

我想作司法鉴定,公安说要收钱。我和我家属对孩子都很溺爱,就算是偶尔有打孩子也都是我打的,只打屁股。医生抢救时并未出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溺水死亡为何口鼻有流血,老人说是水呛了肺,我也半信半疑,谁又能给我第二种解释?

发表于 2016-4-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追究这本书的编委们胡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5 17:43
难道孩子意外死了,要拉老师来陪葬?此事若不能依法办理,将开又一个恶劣的案例,学校以后还能如何办学?教师还如何上课?

发表于 2016-4-5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60.28.166.x 发表于 2016-4-3 13:55
对死者家属深表同情,周末的安全监管就是家长,自已没/管好娃儿,出了事怪这个怪那个,球莫明堂。不值得同 ...

想得钱钱嘛

发表于 2016-4-5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表示同情,但是,你的说法也太可笑了,家庭作业造成你孩子溺亡。那万一那天有孩子用笔戳伤或者戳死了自己或别人,过错也是老师学校哦,因为读书要用笔嘛。呵呵,什么强盗逻辑。搞笑!不就是为了赔偿吗,这种人多了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5 18:34
说一千道一万就是先说教育局的责任再说要钱,现在遭重网友评论了,于是就重复祥林嫂的话了。哀其不幸,恨其可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5 18:50
学校的责任!明知道这是危险作业,为什么学校老师不嘱咐孩子:一定要在家长的陪伴,监督下完成这项危险课外作业!还家长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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