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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省高院出台指导意见:非婚同居“分手费”欠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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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12
如今这社会难道买彩票不算赌博吗?真是服了。。。。有些人都为此疯狂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15
我也认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共同承担,只有单方就是一个人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16
谁借谁还这才是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16
夫妻一方因賭博借钱应由赌者人归还借钱维持家人生活应算共同债务我想是合情合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20
所有违背天理的所谓律法都是邪法恶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21
都是成年人了,做事自己难道不明白该借不该借钱?欠帐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法律应该严惩老赖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26
太不公平了。明显得可以钻法律的空子。   比如说夫妻一方在外面借了几十万之后说要离婚另一方不知情,还给判决共同财产双方共同还债,不知情一方不是被冤死了,借钱一方不就可以拿着借来的几十万的一半的钱开心的笑死了,可能还想着多结几次婚多找几个替死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26
我堂姐和堂姐夫要离婚了,可是我堂姐夫在去年以及上半年跟别人借了好几万块钱,我堂姐完全不知情,而且他借来的钱根本没有用在家庭方面,而且总于赌博以及吸毒,直到今年四月下旬警察找上门后他朋友过来要求还钱,我堂姐才知道的,这要怎么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28
我有办法,来找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29
借贷款五万元了,满三年了借钱的不想还咋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31
本人借本一人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31
支持,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31
法律的公证性有时要“征求领导意见",使公证就变味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36
谁借的谁还,才是正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37
我借钱给朋友,都好几年了,人也跑了,咋办谁来还,听说他把资产都给他儿子了,那我的钱又咋收能给我个见义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39
谁借的谁还,包括父母子女都不能都不能承担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40
伤心啊!同命人,我二次婚姻他在外面私底里帮別人借钱,我一无所知,事后才知道借了一个天文数子,我一样被判属共同债务,我9几年的资产被查封,婚前资产依据也提供给法院还要乱查封,而且还扣我每个月工资只发生活费………………千不该不该结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41
夫妻双方一方借钱未经,家人一方商量不知道的情况应该算个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42
对此也表示赞同,但是对违背公序良俗的借贷条款还不够明确,要是在细节点就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1:45
买彩票是一种赌博,高院不受法律保护,中了彩票大奖,为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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