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得好:“养母比生母大”、“狗不嫌家穷,儿不嫌母丑”,人家在你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把你捡回去养这么大,你成家立业后非但不感激,还要告上法庭。这个世界哪里都有白眼儿狼,说白了就是不想赡养老人,现在开始嫌弃老人家了,还说什么“不合法”。农村人法律意识淡薄,好心捡个女子来养,没有收养手续也是可以理解的,至少没让你饿死吧。23年……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也是把你养大的恩人、亲人。你现在懂点法律,就用这种手段来对付养了你23年的亲人……法律能裁决是否合法,但是能裁断亲情么!这根本就不是法律裁决的问题,你自己不想赡养老人,以怨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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