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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无义!养女长大成人不想赡养老人,起诉养父。法院判决:收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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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3:39
典型的道德沦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3:42
法官就是只知道照本宣科的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3:44
法官还配叫人吗?狗都不如,小芳,你会遭报应的,还有,小芳的夫家,这样的女人也敢娶,小心到你们头上,还有小芳的老公,小心哪天这个没良心的和你父亲搞在一起,给你生个弟弟或者妹妹出来,这样的女人也会要,也敢要?仔细想想吧,良心都没了,还有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3:44
你既然那么绝情,为什么不去找生你的父母.难道你也是那么无情,跟你父母学的一样无耻,有娘生没娘教,人之初性本善养父也不容易.孝敬养父才是你做人之根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3:53
捡妹儿姨娘心太毒了,不懂得知恩图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3:54
太没良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3:56
小芳无情无意!不得好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3:56
还不如养只狗呢!养只狗狗见了主人还搖尾巴向主散峤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4:11
还不如养条狗!

发表于 2016-12-19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批评养女了.把她惹毛了,反告养父多年不轨,还要整出一个案子.不要良心的女人什么事都干得出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4:21
真没人性,你的养父给了你第二次生命,换来的竟是一纸诉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4:34
这种瓜婆娘难道不应该人肉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4:37
看到这么多人骂我也就放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4:50
简只就是农夫与蛇,让法院判那白眼狼:付给老人收养她时的护理费,生活费,教育费等等。每月三千元,直到出嫁时。让老人拿钱重新请人照顾直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4:51
无情无义,狼心狗肺。如果包工在世,可能结果就不同了。法官生搬硬套,不顾事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4:52
农夫与社,丢四川人的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4:54
这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5:03
十足白眼狼!法律不应长此风!法律应维护社会公德良俗为基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9 15:05
这已是事实收养关系,法院说收养无效,这是合理的。

发表于 2016-12-1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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