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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子醉酒骑车撞上停放汽车身亡,家属索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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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7:04
中国的法律太不健全!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有车的人就必须遵守,行人和骑电瓶车的人就可以无视法律法规?他们自己不把命当命,却要遵守交通法规的人来买单,简直就是狗屁交通法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7:09
法官依法判决是没错的,关键是该交通法有问题。

发表于 2017-3-1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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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7:40
看了这样判决,无语,醉鬼死了还害人。

发表于 2017-3-16 18: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22
机动车主也是弱势群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30
在交强险范围内是应该赔偿的!还有商业险的也应该承担百分之二十内的责任!如没有方商业险!就只有交强险赔偿!反正车主不应该掏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35
不公平,没有责任就不应该赔钱!那样就没有责任问题了,那不想活命的真可以用此方法去给亲属挣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39
没责任也陪,天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48
这样也要陪那从桥上掉下去的不是要找修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0
判的太无理,助长行人和骑车人,他自己喝酒撞死的,干嘛要陪,没有非法停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8
不成文的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02
无语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02
谁来制止法官的乱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06
什么事都让老百姓背黑锅 拿什么爱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11
交通法规是来干嘛的?开车的为什么就该吃亏,简直胡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17
酒后不准驾车是铁板上钉钉,为何醉驾后撞死在无责车辆上还要其为违法者去买单,这叫保护弱者吗?这法官当得真是奇葩!法官不按国法条款去判案!1这样的法官简直是法律界的耻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26
无责也要赔偿,这是什么世道,只有是草包才能这样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31
草包法官,某人在公路上走路摔了一跤,你们法官是不是要判交通局给某人赔偿。

发表于 2017-3-16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责任没还赔钱,这样的法律不是保护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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