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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嚣张的中介、蛮横的买家、不作为乱作为的管理部门:一件稀奇古怪的二手房交易维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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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5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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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合同纠纷的前提是有合同,谁在说谎?

发表于 2017-8-25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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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首付款还在中介手里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8:59
房主之前根本不知道中介与买家签合同?没收一分钱?钱在中介收着?这叫什么交易?又叫什么经济纠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9:00
两个老人住进去好些天,房主才知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9:04
奇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9:06
叫中介买家拿三方签订的合同,或卖家给中介出的委托书,拿出来就合法、拿不出来肯定是非法侵占,犯罪活动、公安部门抓人立案,治安或刑事犯罪处罚,这么简单的一个案子,都不作为,闹的天怨人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9:09
透过这个案件,看到南充的管理水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9:09
关注后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9:13
中介,买家上三方合同pp,息事宁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9:15
赞同,让证据说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9:20
把房主收钱条子晒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9:26
房主都不知道中介签字,收钱,不叫经济纠纷

发表于 2017-8-2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科是业务把关部门,在他和莽娃儿之间,我相信前者。
但是,我支持后者把事闹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19:57
我相信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20:21
曝光到法制四川特别节目,焦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20:38
电话号码是多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20:40
这个节目提供线索有奖

发表于 2017-8-25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是实名认证的,电视台找到他采访很容易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5 20:56
这个案件有探讨的意义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7-8-25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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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舞凤群工代表舞凤街道办回复。

但你处的回复,非但不能令人满意,反而让人感觉莫名其妙。

当事人没有向你处提出调解要求。你处之所以参与其中,是因为你们没有经过核实,向买方出具了一份内容不实的行政函。而这导致了问题的复杂化,干扰了当事人的止损行为,同时给当事人带来了损失,导致当事人向你处提出抗议,要求修正错误。你处需要做的是向上级机关、当事人作出检讨,进行补救工作,而非作出内容与检讨、善后无关的这个回复。

其次,你处对事件性质的认定,不符合你处的身份。既没有向你处提出调解申请,又没有要求你处进行性质判别,你处作出个与事件无关,与事实完全不符的定性,目的何在?不谈实质问题,顾左右而言它,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在企图避重就轻逃避责任。

既然你处在看到此帖后,“高度重视”,就应该看到,在主帖中,当事人已经向房管部门提出了书面申请申请调查。你处还在回复中专程提出此建议,虽然感激,还是觉得这个“高度重视”有夸大的嫌疑。

不过能对网络舆情能作出积极反应,是值得鼓励的,所以再次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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