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通过观察了解维权过程,从中得出了“警方借管辖权之由,行渎职之实……”的结论,我会认为你是个敏感的人;而且你从道义上支持举报诉讼,我同时会认为你是个对社会有责任感的热心人。
就是不知道你只是口头上云雨爱好者,还是敢于实践的人。这个简单,一试即可。在此事件中,你拥有与我相同的身份,完全可以主动把这项光荣的任务承担下来。如果你需要当事者委托,我也可以进行协调。做这样的事,一对解决网友的案子百利而无一害;二对改善南充的法治环境是功不可没;三还可扬名立万,一改你一向以来的形象。三全其美的事,何乐而不为?
如果你不敢,就表示你只是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以故意挑唆矛盾、制造社会对立刷存在感的家伙。你表现出来的责任感只是个幌子,私底下是为了满足阴暗心理的欲望,是伪善狡诈且猥琐的行为。
不服又来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