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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坡山人

反映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社区的棚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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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麻辣118Q84 发表于 2018-1-30 19:54
说多了都是泪!同命相连!人多点报团!要求政府解决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我们这里是能骗则骗、能欺则欺、能吓则吓、能诈则诈、能黑则黑,关键是我没签字,我家是平房,独门独院,不影响谁。不走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30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违法强拆案件,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提审之后,成了保护产权的标杆性事件。
2014年9月,公布征收决定之前,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政府就对市民许水云的房子进行了强拆。政府给出的理由是所谓“误拆”,许水云坚决不要政府事后的“补偿”,而是像《秋菊打官司》里的主角那样讨一个说法,要求当地政府按《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行政违法”进行国家赔偿。之前,在浙江当地的一审、二审中,法院仅仅判决政府应补偿,并没有认定行政违法。
1月25日,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再审了这起案件,并当庭宣判:确认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违法,责令政府进行行政赔偿。
主审法官耿宝建把话说得很明白:如果违法强拆与依法强制搬迁最终结果一个样,“这样所有‘理性’的行政机关,都可能选择违法强拆”;如果法院不加以纠正,老百姓会觉得“政府能违法,为什么我不能违法”。所以,此案同时还明确违法强拆应当坚持全面赔偿原则,倒逼政府依法行政,体现国家保护产权原则。
这次态度明确的判决,亮出了中国最高审判机关以司法保护公民产权、坚决纠正行政违法的决心。
在之前形形色色的强拆中,“误拆”、“出门买菜时家被强拆”等等手段,个别地方政府屡试不爽,关键问题是没有强力的司法纠正措施。特别是像许水云这样的没有取得产权证书的合法建筑,哪怕遭遇行政违法强拆,当事人的诉请也很难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这导致个别地方政府有恃无恐、公权屡屡出笼伤人,也使公民的产权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中。
这次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的判决无疑树立了一个司法标杆,给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也是对暴力强拆踩了刹车。
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独立的司法审查,才能彰显司法公信,也才能解决“信访不信法”的老问题。在是非面前,法院必须求真相、说公道话,对于“误拆”之类借口不能和稀泥,政府行政违法就是违法,不能玩暧昧。
这次的标杆性审判,也可看作近几年中国大刀阔斧的司法改革取得的成就。人民法院省以下人财物直管、巡回法庭制度、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制度这些司法改革的“硬措施”在起作用,保障了审判权不被地方利益掣肘。
希望这次最高法的再审判决,能够起到立木起信的作用,从司法层面明确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倒逼政府依法行政,除去暴力强拆的社会毒瘤。

 楼主| 发表于 2018-1-31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澎湃新闻网发表了【社论】以国家赔偿终结违法强拆,自澎湃新闻成立起,我就是其会员。我在【社论】”以国家赔偿终结违法强拆"的回复留言中,详细回复发表并投诉举报了东坡区征补办太和棚改工作组不依法依规拆迁的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8-1-3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坡区征补办太和棚改工作组不依法依规拆迁的行为综合起来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不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明确征收补偿标准
房屋征收中给予多少补偿,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搬迁引发的矛盾大多集中在征收补偿的标准和补偿是否公平上。
《征收补偿条例》 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照工作组的说法和算法,我家的房屋补偿价平均下来才两千多元一平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征收补偿条例》明确了补偿的时间和标准。时间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标准是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一点。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使得被征收人的基本利益得到保障。这不仅包括对房屋的补偿,也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这就大体上可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下降。
第二,不按"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执行,对我家房屋只按房屋屋内使用面积测量计算,并且在本人提出异议后,经过四次重复测量,仍然维持其错误、违规行为,使我家房屋主体面积大幅减少、缩水。
第三,不公布也不计算我家的方屋使用面积:137平方,在工作组的补偿结算清单中只有房房屋主体面积:81.7平方米,剩余的55平方白白给我剥夺、吃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3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基层执政者就不能自觉的遵守法律?

 楼主| 发表于 2018-1-31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作为私人财产最重要的组成分,受法律保护,哪种违背国家相关拆迁补偿政策、规定,借公权力侵害、掠夺拆迁户利益的行为,拆迁户有权拒绝和举报、向各级z府反映。

 楼主| 发表于 2018-1-31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坡山人 发表于 2018-1-30 21:11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违法强拆案件,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提审之后,成了保护产权的标杆性事件。
2014年9月, ...

不追责那些下令强拆的地方官员还是不行,赔偿也是国家的钱,必须追究违法官员个人的责。

 楼主| 发表于 2018-1-31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黑龙江高院原常务副院长王树江当选四川高院长,今天,澎湃新闻网作了报道。我在回复点评里同样作了对东坡区征补办太和棚改工作组的具体投诉和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31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网络线路老是出问题,刚才恢复。我再想说,这次太和"棚改",我看到公权力滥用甚至要吃人、喝血。什么时代了,百姓还是蒙昧、无知、恐惧的状态?

 楼主| 发表于 2018-1-3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晚,终于了解确立了太和"棚改"房屋补偿价:三千三百元。也就是说眉山市东坡区征补办太和棚改工作组将我家的房屋总体面积173平方米其中的55平方给剥夺、吃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眉山市东坡区征补办太和"棚改"工作组掠夺式的货帀置换征收,这也相当于一买卖关系,若成为强买强卖,我绝不会埋着头让其宰割!

发表于 2018-2-1 1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欢大城市,反倒喜欢独门独院的古乡镇,谢谢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8-1-9 10:52


psb.jpg

这是太和老街原文化站处,左前方几米就是太和棚改工作组。图中的几处垃圾为狗屎,其中,有三坨是昨天拉的,狗屎很新鲜也大坨。狗屎的原在地,是我家出入的巷子,这个巷子,我每天都在打扫,以前,偶尔会有一坨小狗屎,我会自动的清理到街上的垃圾桶中。但从昨天起,主街上有人喂的狗一个劲的跑到巷子里来拉狗屎,并且狗屎特意拉在小巷口的路中间,昨天白天两坨,昨晚天黑后一大坨。不想评价,上图为证。我妈八十多岁,患有眼疾,一旦路过踩到狗屎摔倒算谁的责任?狗的主人?当地政府?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psb (1).jpg

同上,昨晚连同狗拉的狗屎,还有人扔了一袋垃圾放在我家路过的巷子口,图中远处车尾黑点是狗屎。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太和”棚改",现在感受到自己在人际关系上的单纯,无知,二、三十年没在家乡深处深交,我真正感知到的是:出卖、自私和欺骗。我会坚持我自己的,并不会放弃和对自己的鼓励。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残酷事实是:所有政府都在为穷人说话,却都在替富人办事,“人民政府”更不例外。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工作组吃我的55平方,算下来近二十万。我找谁去?只有告了!告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18-2-2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把我卖了,我还帮别人数卖我的钱。关键时刻看清人了。平时,五弟、五弟的。
通过太和”棚改",现在感受到自己在人际关系上的单纯,无知,二、三十年没在家乡深处深交,我真正感知到的是:出卖、自私和欺骗。我会坚持我自己的,并不会放弃和对自己的鼓励。

 楼主| 发表于 2018-2-2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中午十点三十,太和"棚改"工作组人员来我家,说十点四十分一 家人去棚改工作组。一到工作组,工作组人员介绍他们请的律师。律师拿出了一份资料,说要确权,现在我家的房产有争议。争议的理由是我家与原房主原太和镇党委书记刘明长和女儿刘琳的确权。在此,我想说:自买刘明长、刘琳的住房已二十年,现在才想起确权。我希望工作组把刘琳找来,或替刘琳打官司,把已故的刘明长、刘琳卖给我家的房子夺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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