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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坡山人

反映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社区的棚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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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7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和之春,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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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7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zxwb01 发表于 2018-2-17 10:21
党中央政策是好的,只是到了地方上被一些害马之虫给整的变味了。

小地方,人的素质参差不齐,能坑则坑、能骗则骗。人际关系,权力决定其利益取舍。太和"棚改”一句话:执行者不按规矩来,暗箱操作。谢谢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8-2-18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眉山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东坡区太和古镇划规性公告和批文,既然是重新规划打造古镇,为何却用棚改的方式?显然,其征用手段是违背国务院棚改政策的:不能用棚改形式打造文化古镇。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太和老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规划

    批前公示的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需要,我局组织编制了《眉山市太和老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要求,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眉山市太和老镇历史文化街区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按照规划,该街区定位为古镇酒坊,眉州溯源,规划目标是打造川西古渡、酒文化、古街与生态湿地融合的历史文化街区。

    同时,规划划定了核心区、建控区和协调区。其中,核心保护区:香樟街、正街、横街,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德利源酒坊,重要历史建构筑物包括“字库碑”、赵家院子、周家院子、正街南段西侧建筑等,面积4公顷;建设控制区:北到太和古镇北侧规划道路(狮子村四组),南到划片厂用地南侧,西以老镇与新镇风貌交界处规划道路为界,东至岷江路东侧新规划的18米规划道路为界,面积27.6公顷;风貌协调区:建设控制地带周边区域,面积为78.3公顷。

    此次公示期为30天,大家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2016年 11月 26日前 以实名向市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科反映,联系电话:38195949,传真:38195711。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10月28日

 楼主| 发表于 2018-2-18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眉山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东坡区太和古镇划规性公告和批文,既然是重新规划打造古镇,为何却用棚改的方式?显然,其征用手段是违背国务院棚改政策的:不能用棚改形式打造文化古镇。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太和老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规划

    批前公示的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需要,我局组织编制了《眉山市太和老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要求,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眉山市太和老镇历史文化街区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按照规划,该街区定位为古镇酒坊,眉州溯源,规划目标是打造川西古渡、酒文化、古街与生态湿地融合的历史文化街区。

    同时,规划划定了核心区、建控区和协调区。其中,核心保护区:香樟街、正街、横街,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德利源酒坊,重要历史建构筑物包括“字库碑”、赵家院子、周家院子、正街南段西侧建筑等,面积4公顷;建设控制区:北到太和古镇北侧规划道路(狮子村四组),南到划片厂用地南侧,西以老镇与新镇风貌交界处规划道路为界,东至岷江路东侧新规划的18米规划道路为界,面积27.6公顷;风貌协调区:建设控制地带周边区域,面积为78.3公顷。

    此次公示期为30天,大家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2016年 11月 26日前 以实名向市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科反映,联系电话:38195949,传真:38195711。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10月28日

 楼主| 发表于 2018-2-18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们在强大力量面前,总是选择的是服从。权利不去争取的话,就是一张纸,今天我们不去争取的话,明天失去的将是我们的土地、家园,要执着,成为不为利害为这片土地付出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18-2-18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地方规则越不透明,”潜规则”生存空间就越大。所以那些广大众多的县城、乡镇和农村基本上就是地头蛇的天下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2-18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棚户区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

 楼主| 发表于 2018-2-18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棚户区内的住房主要有三种类型:
1、中国解放前遗留下来的劳工房或工人、贫民搭建的贫民屋;
2、中国解放后在一些厂区或矿区、林区、垦区及其周边搭建的简易房;
3、上述两类棚户区内的居民经政府许可或未经许可自行搭建的临时住房。这些棚户区内的住房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抗灾性差,难以抗御地震、洪涝、火灾等灾害,个别处于矿区塌陷区的棚户区甚至随时都有墙塌屋陷的危险;二是结构简陋老化,功能设施不完善,采光通风差,缺少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无上下水和集中供气供热等设施;三是居住环境差,居住面积和环境空间狭小,道路状况差,绿化率低,缺少公共活动场地和配套设施。

 楼主| 发表于 2018-2-18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棚户区一般指:一是以木板、土坯、240mm厚砖墙为承重结构,以油毡或石棉瓦为屋面材料的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二是低洼易涝、基础设施配套不齐的小平房;三是按中国建设部《房屋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房屋;棚户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为棚户区。

 楼主| 发表于 2018-2-18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太和片区棚户区改造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12月15日
标题: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太和片区棚户区改造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12月15日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太和片区棚户区改造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C0611-SC2016-08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公告类型        结果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6-12-15 10:30
采购人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更正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采购结果总金额        中标供应商:眉山市美琪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中标金额:4680元/套(800套)
定标日期        2016-12-14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报价        中标供应商:眉山市美琪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中标金额:4680元/套(800套);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鑫街115号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SC0100326、SC0101665、SC0104568、SC0107351、SC0107431、业主代表罗老师、宿老师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东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联 系 人: 蹇先生;联系电话:1399030897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眉山市万景国际中心写字楼810号;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5282359033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5282359033
候选人公告连接        无
评审情况        评审报告.doc
备注        

来源:四川四川省财政厅  

 楼主| 发表于 2018-2-18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眉山市美琪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91511402575293991D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燕若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眉山市美琪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02575293991D
工商注册号:
511400000014997
经营状态:
在营(开业)
企业机构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
2011-05-26
法定代表人:
赵燕若
经营期限:
2011-05-26 ~ 长期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元
登记机关: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后年检年度:
2015
地址:
东坡区金鑫街115号
经营业务范围:
接受房屋征收补偿、搬迁安置、房屋丈量(在批准范围内经营,以上范围属非营利性),房屋营销策划、建筑材料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楼主| 发表于 2018-2-19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古镇太和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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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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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太和之春

 楼主| 发表于 2018-2-19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光:太和古上一古宅中的电灯木把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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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20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变了"味”的棚改。

 楼主| 发表于 2018-2-20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办保函〔2014〕535号、建保(2014)155号文明确规定,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也规定,严禁各地区通过虚报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或将城市道路拓展、重大工程建设等涉及的房屋拆迁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等方式,骗取套取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太和"棚改“其目的是重新打造宜商宜居的文化古镇,显然,四川眉山市太和镇的"棚改”就是一冒牌货。

 楼主| 发表于 2018-2-20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春节期间,有意仔细看了”天涯论坛"中的省级地方论坛,尤其是四川,反映投诉拆迁、棚改的贴子最多,为何四川是这个样子?中央的政策到四川就变样变味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2-20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变了味道的“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该享有哪些权利?在棚户区改造当中,被拆迁人应该享有的七大权利及维权策略。


权利一 获得公平补偿的权利
  所谓“居者有其屋”,房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收,应当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公平合理,既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生活中的概念,就是不能因为拆迁而降低原有的居住条件的同时,也尽量避免因为拆迁造成的其他损失。所以,房屋在征收时,对被征收人应该给与的补偿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过渡期间的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因为搬迁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助和奖励。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他的费用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这样才能公平合理。
  面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人的首要任务就是了解补偿项目,可以以“公平合理”自己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补偿,明白应有补偿的计算方法,如果补偿不合理,就要做好维权的心理准备。

 楼主| 发表于 2018-2-20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利二 征收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的参与权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的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在制定出来之后,需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别是在旧城区改建当中,多数被征收人对该方案存在异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组织听证会,及时修改补偿方案。如果被征收人有证据证明有关政府未履行论证、听证的义务,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权利三 对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对评估结果不服,申请复核和申请鉴定权
  评估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必经的步骤和程序,到了评估阶段,一般是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通过协商的方式选择一个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来评估,如果协商不成,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房屋征收部门要保障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的选择权。
  在进行评估之时,房地产评估机构要考虑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的,被征收人享有申请复核和向本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的权利。现实情况中,即使是通过随机的方式选取的评估机构,作为地方的评估机构,受地方政府的干预,评估结果也难尽人意,因此,至最后,评估不合理,还是要通过维权的方式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8-2-20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利四 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权
  被征收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的补偿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产权调换,安置房在同等地段的话,同等面积置换,如果不能原地安置,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同时要考虑到不同地段房屋的价值,应补足、结清被征收房屋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另一种是货币补偿,必须按照被征收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货币安置和产权置换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权,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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