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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群众呼声] 一次有趣的庭审——蓬安陈华状告公安非法行政拘留案旁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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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0 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不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了

发表于 2019-4-20 08: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剑波老师你好、我也是一条比你年长12岁的笨老猪、实在忍不住了才给你这条小莽猪敬言几句、请你包容我这头老猪是善意的、我与你的性格差不多八九不离十,还有6个月退休了、我也为公平与正义作过坚决正斗、也为他人维权过、并取得了百分之九十胜利,我也支持与赞助过不少弱者、不过我在做任正义之举前必须要弄清究竟是什么、为什么、绝不偏听偏倍但我与你的方式方法不同、我明白什么案子和什么事件在什么场所与条件下去争取、网络上除了嘴仗文字仗让大家看看趣事外还有作用在哪呢与很多人我虽然刻关注论坛中的方方面面。但很少很少在上面过多发表毫无意义的自已观点、因为除了自我感觉刷存在感而外并不对事件左右什么、所以我只而不评、因为不是你我能够去左右也左右不了的东西又何必做人嫁衣呢、我明白我们国家的司法体制与政治、所以习以为常、政治上我必须坚定与党要保持高度一至,的我从2010年就在南充论坛关注你为民众维权的仗为啦、特别是在2012年你因网上转贴被拘留一案不服处罚、当年非常敬佩你的坚持和勇敢,在你被拘案行政复议败后立刻运用法律武器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法院一审判决你败诉后你再次拿起法律给你的权利提起了上诉、我拜读了你说理非充分、措辞刚毅而有有理有节、写得事实清楚、你列举的证据感觉非常的确实与充分、我当时就觉得你方法错了、你应求得管理与司法者的支持、应多与具体承办者的交流与沟通、可是你把精力基本用在了网络、又有那么些网友在论坛上对你维权壮举的坚定言论支持、我也觉得你上诉的理由与请求肯定已经得到二审法院的依法采信与支持,可是、但不知什么原因你却未将二审结果结果让关注你的论坛网友共同分享,通过你的事件我在想一个问题的是、我们对某一件事如果确需维权应当将自己的证据与说理列举而交给能为此做出决定的权力机构对吧、其实陈女士从2015年开始的三个维权故事犯了你当年同一个误区,把精力用在这上面来争辩、浪费自己精力与时间,我们为什么不把这上面的说理与争论用证据提交给高坪法院合议庭或分管领导呢、任何个案它靠的是事实、事实却依靠的是充分证据、证据必须通过质证并获得合议庭的采信与支持、至于程序与其它体问题相信法庭会通过全案证据会作出评判,因为我们只是听的言论而并非真正了解整个案件祥细情况、妄去讨论与争辩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呀。而且我相信大家注意没有真正又有几个专业人士在讨论这些哟。如有不妥不当言语、万望包容与宽恕、谢谢,谢谢!!!

发表于 2019-4-20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有限、有几个错字不好意思

发表于 2019-4-20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老了、文中很多不通、请理解

发表于 2019-4-20 10: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剑399 发表于 2019-4-20 08:27
人老了、文中很多不通、请理解

枉读诗书,悲哉、惜哉,呜呼

发表于 2019-4-20 11: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剑399
不想理你这类成天无聊挑事者,自觉知趣一点、讨厌文炮  


你的高论貌似一个低端代课教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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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0 14: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剑399 发表于 2019-4-20 08:22
剑波老师你好、我也是一条比你年长12岁的笨老猪、实在忍不住了才给你这条小莽猪敬言几句、请你包容我这头老 ...


利剑399老师,您好!谢谢您的留言,也对数年来您对我的关注很感动。

留言中,您首先提到了方法论问题,认为确立解决问题的方式,需要根据场所与条件来决定。这就涉及到个人的一个小小理念:让一切公开透明,是最能消除隔阂、避开暗箱操作、实现公平的有效方式。当大多数人都习惯舆论监督权力之后,公权力才会收敛。因此,在方法论上,我与您观念不完全相同。我认为,目前的网络是比较有效的舆论监督平台,通过它民众可以成本最低地行使法定权力,同时它也是国家倡导的正常途径之一。十数年来,网民们通过网络,提出的大量有益的策略被采纳,揭露的许多贪官污吏被绳之以法,众多冤假错案因为围观而得以昭雪,这些例子都显示,民众的作用不仅仅是“打嘴仗”、“看趣事”,客观地在网络反映情况,同样能够得到现实力量的支持,所以它不是不恰当的方式。

其次,您提出到我的案子,认为维权应当主要依赖权力机构。在这里,我需要稍稍讲述一下我案件的背景。正是因为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相信舆论监督,积极通过网络揭示了问题表达了意见,从而给地方上的个别权宦制造了麻烦。“租房事件”只是个不足道的幌子,事实上,当时论坛许多网友,以及我周边的人,都同时受到了调查。很明显,这是一次企图复制“重庆模式”的运动,想借机打压民众的声音。对于他们来说,很可惜,这个过程被王立军逃跑给打断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出来后开始了与之的交锋。这是从一开始就明白注定不会取胜的交锋,但我需要的是过程。我走完了全部流程,并将这个过程展示给大家,让民众对司法现状有个清晰的认识,让公权机关不断地展示他们的方法套路,接受民众的评判及至于讥讽……这也表现了第二个我的理念:维权需要依靠的是法律和自己的意志,而非公权机关的个人意志,过程重于结果。至于二审结果,我在论坛公布过,您可能没看到,二审通过书面审理,维持了原判。出于对法律的尊重,我服从这结果,给案子划上句号。

回复中您还提到我与陈女士的维权事宜可能走入了误区。事实上,我的发帖与陈女士的维权方略,可以分开来看待。我的发帖行为,看重的是对公权的监督。通过分析庭审的细节,和大家共同探讨公安执法过程中,需要遵循哪些法定程序,需要严格执行哪些条令,个人如何做到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如何通过法律限制公权的滥用……公民在生活中,完全可能碰到类似事件,有一些常识储备,也许能够因此而避免一些麻烦,因而谈不上误区。而陈女士的维权是出于现实需求,她感觉到冤屈,社会评价遭到了贬低,事实上也有诸多证据表示她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网络维权仅是她维权行动中的一小部分。可以提建议,但价值判断,是她自己的事,与他人直接关系不大。当然,我们都期待她能通过最好的方式取得满意的结果,如有好的建议也希望她能接受。

此案中法律的公正体现在对事实与证据的认定、程序的审核、法律援引是否正确的基础之上。咱们相信,作为司法工作者,法官们会作出专业程度很高的诠释。但这不妨碍大家在网络上讨论。构建和谐社会,其实就是在基本法制观念上,民众保持一定的认同度。从这个角度讲,广泛而深入地通过讨论,了解法律常识、了解执法程序,对于消除社会矛盾与隔阂,是很现实的需求。

很高兴与您交流!希望以后的交流都在这种平和的气氛中进行。
发表于 2019-4-20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剑399 发表于 2019-4-20 08:22
剑波老师你好、我也是一条比你年长12岁的笨老猪、实在忍不住了才给你这条小莽猪敬言几句、请你包容我这头老 ...

看了你空间的帖文,你真确定你与莽哥是差不多的人吗?
如果不是,还是不必生拉活扯。很难堪。
你说你替他人维权并取得了百分之九十的胜利,祝贺你。
至少大家知道你的这些官司不是行政官司。
虽然行政官司赢的概率小,
但仍旧有一批又一批的人迎难而上。
正因为有了他们的努力,现在行政官司胜诉的比率才正在逐步扩大。
但有一些人呢,不但坐享其成了前人的成果,
还左右逢源、审时度势地打着正能量的旗号讨当  局欢心,上下通吃没商量。
这样的人真的很不厚道。
我们对这案子公开讨论,并非似你以个人论输赢,以输赢论成绩。这一点貌似又不一样了。
我们讨论一个案件中的情、理、法,对网民来说也是一个拓宽思维和认识的过程。
阳光行政阳光执法,本就是大家所追求的目标。
人年龄大了思想守旧能理解,但年轻人是早就不受这些落后观念的桎梏了。

发表于 2019-4-20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剑399 发表于 2019-4-20 08:27
人老了、文中很多不通、请理解

我非常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只有我最懂你,一切尽在不言中,干杯,呯!
发表于 2019-4-20 17: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下面是我在蓬安县公安局对外公开的门户网站上抄录的2018年4月28日人事任免信息:
罗某(报案人党喜梅老公,原系北城派出所民警)任蓬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王某某(本案办案民警):任北城派出所刑侦中队中队长。
雷某某(本案办案民警):任北城派出所副所长。
周某(本案办案民警):任北城派出所副所长。
曹某某(本案办案民警):任蓬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本案办案民警共1 0位,2位任职于蓬安县公安局,8位任职于北城派出所。

发表于 2019-4-20 20: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4-20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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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1 0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原来你也进去过?也走了流程一和二?那你现身说法奉劝陈女士尊重法律,善莫大蔫,谢谢!  (2019-4-20 16:50)  回复

那么,看来你并不了解状况。通过庭审了解的资料,让我认识到,正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以及法律的尊严,陈女士这样做是对的,公民应该与不公正的公权力作斗争。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劝司法机关慎用权力,遵守规则,真正做到消解社会矛盾,与民众共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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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1 00: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案件法定审结时间为立案之后六个月。


发表于 2019-4-21 14: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是个男人就出来讨论,或者要说事就好好说事,也敬你是个人,但躲着骂人真让人瞧不起。
其它论坛网友都会注册,敢作敢当。
唯蓬安论坛这种牛皮癣屡禁不止,如果能好好发言讨论也罢了,偏偏仗着我是匿名用户,乱发言你又把我怎么样的痞子心态来泄愤。
确实有些丢人。

发表于 2019-4-21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19-4-21 2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剑波莽弟、周末好,谢谢你给予我一篇文句不通言论的即时回复与解释、你有礼有节的友善言论让老朽兄更加对你敬佩与敬重,你包容了我言语中出现的诸多少标点符号与文中不顺通、你真是一个执着而又有宽大胸怀与博学多才的莽小猪,我昨天看了你的回复当时倍感惭愧,谢谢你。剑波老师、由于我才疏学浅和年龄原因则很少论坛中来表达什么、但由于昨天早上发给你的言论中善意建言而提到了陈华女士、万万没想到她在18点后两次在公共论坛公然侮辱和谩骂我两次、你觉得她应不应该针对我并不伤及她的言论进行滋事谩骂我,我想了一天、不想与她一般见识在这上面打文炮争输赢、下午决定于明天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我也借此机会倡议;;;蓬安论坛中凡是被这个陈华谩骂、诽谤和侮辱而故意滋事过并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坛中受害者们行动起来、截下她在这网络论坛上的一切故意寻衅滋事方面的证据向蓬安县公安局报警或者向蓬安县扫黑办举报,在异地的受害人可书面方式寄往蓬安县扫黑办进行举报控告,我们坚决用法律武器同这个随意侮骂他人的恶劣女人进行法律的较量。
发表于 2019-4-21 23: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剑399 发表于 2019-4-21 21:31
剑波莽弟、周末好,谢谢你给予我一篇文句不通言论的即时回复与解释、你有礼有节的友善言论让老朽兄更加对你 ...

很好很好很好。
你在这个贴里不必装模作样装斯文,你空间里的贴文和回复足以见你对我是如何地“善意建言”。
你之前我言论我还未同你计较,现在又在这个贴里捏造与事实不符的言论恶意诽谤我。我也想再次看看蓬安的法律是不是公正的。
当然,我也正想问问两年前就对网络侮辱诽谤我一家人的案子立了案,蓬安县公安局为何至今不结案?
现在我被非法拘留的案子还正在审理中,有关方面已步步紧逼采取各种手段、各个方面对我施加压力,但我都不会放弃,一定得为这事讨个公道。
而这些手段和施加的压力也充分证明了一点:这个案子的确存在着令有关方面头痛的很大的问题。
发表于 2019-4-22 08: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感谢利剑399,原来都是一些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但不服的人在这上面说得天花乱坠哦,没得看头没得看头了。

发表于 2019-4-2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发表一点对蓬安县公安局所提供正据的质疑意见:
对行政拘留决定作出批示的领导是蓬安县公安局政委王光辉,在公安局公开的门户网站上显示,王光辉的职务现为蓬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既不是公安局负责人,也不是副局长。不负责行政职务的副政委是否有签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权力?
根据有关规定,重大的行政处罚决定,尤其是关系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批。
原告对王光辉政委的行政签批权表示质疑,对行政处罚决书是否有效表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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