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不住想说说我们学校的一点情况:为了让所谓的方案变得"光明正大"--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中校长耍了几个小花样:
其一.方案不在教师大会上讨论,也没有为30%部分绩效工资的分配专门召开哪怕是一次的全体教职工大会.绝大多数教师确切知道方案具体内容的时候,居然是方案"公示"在墙的时候,请问是这样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吗?
其二.小范围的讨论是有的,但就是这小范围的讨论,有教师提出的合理建议也不采纳(比如降低行政津贴系数,降低幼儿园各项系数)请问是这样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吗?
其三.不传达文教局关于"方案要在全体教师大会上取得2/3多数通过"的精神,大肆宣自己炮制了的那套"教代会通过,再上报文教局审核,即可"的谬论,搞欺上瞒下,请问是这样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吗?
注:该校教代会系校长指定,非全体教师选举,不具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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