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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生锈老套筒

省高院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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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5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与舟曲同胞风雨同舟,威武不屈!祝早日修复家园!
 楼主| 发表于 2010-8-16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呀呀,版主:这个程序今天又病了:点而不动;反复点才不情愿地动了。

       能否检査-下,维护-下,以便在下继续表达?

       若是在下又犯了错误,请指明,在下向您们检讨,但千万别作弄,我还有很多事没干,不能老耗在向您们哀求上。

       您想想是这样吗?
发表于 2010-8-16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楼主| 发表于 2010-8-16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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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825#]


         三、作为共和国公民,关心司法改革、关注公正廉洁执法建设的网民朋友,应怎样配合中央做好对政法队伍执法工作的网上监督?在下以为:

          1、话语权、控告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公民还有应尽的义务。人都是要受管理的,所以在行使表达权、监督权时要遵守法律的限制,还要遵守网络平台的版规、版约。
 楼主| 发表于 2010-8-1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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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世事很复杂,每个人不可能完全了解,愚以为我们对政法部门的监督最好限定在执法工作违法、违规、违纪上

发表于 2010-8-16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讲究执法的科学核心价值观:要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健康稳定发展;而不是由开发商“狮子大开口”要高出“国务院78号令400元/平方米的6.25倍;甚至超出当时当地的实际市场价的5.10倍多【超面积】”前不久,中央发改委为防止物价过快上涨、造成国家步美国后尘:闹经济危机【本来世界的经济危机对我国危害不小;人口最多的我国更不能再受到伤害了;就颁布了“故意哄抬市价惩处条例:故意散布涨价信息超过实际价格一倍以上的:责令停业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的,就罚20万元以上的罚款”    在99年,竞要高出6.25倍【(更吓人的是:把该定为“补偿价”想尽办法地非法强制、定为超面积的市场价——实际也超出实际的市场价两倍多。)那就是超过法定价12.5倍】;最重要是:核心问题、构成冤得不能再冤、受冤者11年坚韧不拔地忍辱含冤,就是要为国家争口气:决不能让社会主义的法治把创造财富的被拆迁户当奴隶一样整:不仅让剥削者抢去了祖传房,还使受冤者和十多个支援者受侵害,掠去保命钱;90多岁的老妈和80多岁的两姑妈没了养老金。    这种把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人为地倒退到奴隶社会的经济秩序是社会主义法治绝不允许的!是会给国家造成经济领域的腐败思想,纵勇更多人去犯罪。   请登出:网友们好批驳!

发表于 2010-8-16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高效率的登帖!论坛在实实在在解决群众最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国为民排忧解难立功!向你们致敬!!

发表于 2010-8-1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高效率的登帖!论坛在实实在在解决群众最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国为民排忧解难立功!向你们致敬!!
费解 发表于 2010-8-16 17:0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0-8-16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接829#]

      三、作为共和国公民,关心司法改革、关注公正廉洁执法建设的网民朋友,应怎样配合中央做好对政法队伍执法工作的网上监督?在下以为:

       1、话语权、控告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公民还有应尽的义务。人都是要受管理的,所以在行使表达权、监督权时要遵守法律的限制,还要遵守网络平台的版规、版约。

       2、世事很复杂,每个人不可能完全了解,愚以为我们对政法部门的监督最好限定在执法工作违法、违规、违纪上

       3、上网发帖呼冤求助,必须实事求是把事情写清楚: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发生、发展、高潮、结局;点明违法、违规、违纪之处,有关法、规、纪要引用完整,以求读帖者能读懂,便于评论。切记不要虚构事实,不能指鹿为马、无中生有,否则会涉嫌诬陷!他们胡乱认定事实,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发帖者若出类似事情就危险了。有证据证明最好把证据上传。在下的问题就在于一直未掌握上传证据相关技术,影响了在下求助的质量。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哪位版主当班?在下12:13,承接楼上跟了一帖,十三分钟后的12:25,又发一次,都是显示栏目信息:要审核。欢迊审核,但请依法、依规处理!现在是12:35,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我知道了,你们不喜欢我的观点,所以要删掉。伱们可以这样处理嘛:显示出来,组织网友批判,伱们也可身穿马甲加入批判行列,把我批倒批臭!

      我谈正确理解永康同志讲话,正确行使网上监督权,揭露、剖析法院枉法审判,怎么会招惹你们呢?真是奇怪!

      现在是13: 13 分,已过了-个小时了,你还没想清楚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20:53,能顺利地显示网页。从14:13,后程序就出毛病了,一点就开,可是-片空白。

      现在肯定换了值班版主,否则不会正常。

      你好呀,值班版主,在下这一下午都在强国论坛上浏览法治栏目,收获不小,但很费眼神:字太小,不如我们社区的群众呼声,字可放大,还可着色。

      呆会我耍跟帖了,请审查。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接833#]

      4、建议发帖求助的网友,若要评论事件,请掌握分寸,不刻意拔高,不谩骂,不用侮辱性语言,要尊重枉法者的人格。除个别变态者外,在网上被揭违法、违规,已是丑事,有自尊心之人是会羞愧的,又何必骂呢!并且,对有靠山而又以害人为荣之徒,谩骂不会有丝毫作用,反被其作为四处夸耀的谈资;不如向纪委(当地同级党委纪委,不是本单位纪委)、同级人大控告还有作用,虽说只是转到法院,法院肯定护短不惩处,但档案上总要留下记录。反正受害已成定局,无法昭雪,就凭发帖出口怨气,多活几天也好----在此,在下要歌颂省委、省府几句:设“群众呼声”平台真是英明之举!虽解决不了多大问题,似乎还显混乱,但不少事情经发发怨气,时间一久,气也消了,当事人就把事情忘了:社会平静了;而多数当事者也会记取教训,注意别再出类似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0-8-1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页]

版主:中午好!在下接着跟帖。请审查。


       5、有些网友掌握的材料多,出于忧国忧民,想就一类现象向上级反映,以期引起重视,提出建议,以求改进。愚以为以向中央实名书面反映为好。因为司法改革是个较长时段的事,具有全局性中央的决定才具有权威。06年3月以前,在下曾向罗  干同志特快专递过《情况反映与建议》,向胡总书记特快专递过十四页的《情况反映与建议》,就涉法涉诉信访、纠正冤假错案、刁难再审申请、法官特权思想严重、司法理念仍是无产阶级专政、地方各级法院院长只听汇报,不了解庭审现状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反映,提出解决办法,建议实行院长开门大接访。朋友对此举不以为然,愚以为会有作用。结果我的一些建议被采纳。举一例:06年2月向总书记建议院长开门大接访,当年6月中政委发文要求全国地方各级法院院长开门大接访,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纠正冤假错案。虽说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我的案子又被绵阳中院以欺骗手法封杀,但全国总解决了一批案子,社会总要安定一些,而且中央对司法现状有了较深了解,在不断推进司法改革,我的案子终会解决,我又有何失落呢!所以,以向中央实名反映为宜

发表于 2010-8-18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8-18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说:“我们今天艰苦地活着,就是为明天正义的审判!”

发表于 2010-8-18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0-8-18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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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网友剑指千魅跟帖支持。


版主:晚上好!在下接着跟帖了,请审查。

       6、对网上发帖监督执法工作,应抱平和心态。绝大多数事情不可能凭发帖解决,只有极少数太典型的事引起了广泛关注,形成社会问题,经高层过问,才促成问题解决;而大多数事不可能达到这个程度,只属喊冤出怨气,重点应放到现实生活中:社会在发展,好的人和事属绝大多数,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中央是有要求的,冤假错案终有纠正的一天!受冤屈者边艰苦奋斗渡过难关,边向上级法院申诉,向中央申诉,说不定哪天会有好结果。若果深陷冤屈而不能自解,那是对自己过意不去。在下有过这方面的教训。02丰3月6日终审,祓告乘胜发难,起诉我不交款接房,我败诉又上诉,自然又败诉,单诉讼费又是一万多元,而且面临强制执行。幸好动手筹款早,到强制执行时已筹够所需款项,没在被告面前丢人现眼。但身体吃了亏:又气又累又缺营养,早年的胃病发展成胃癌(初期),无钱入院开刀,用中医保守疗法保命,到05年又雪上加霜,心脏病了,成了冠心病初期病人,生活由一心诉讼变成了边诉讼边熬药保命。熬到现在,虽说又遭枉法判处,但遏制住了胃癌的进攻,心脏病未再发展,而且现在已转入反攻,要争取治愈!介绍这段经历是想网友从中汲取有用部分,不重陷在下遭遇。维权网友们,只要心态平和,只要有信心有毅力有吃苦精神,有合适的维权策略,前途是光明的!

      以上是个人胡诌,但用心是好的,仅供参考!

谢谢浏览!(完)

发表于 2010-8-19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坎坷经历让人动容!
   
    维权难,难于上峨眉山!
   
    中央的司法为民政策啥时才能落到实处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中午好!

      在下想把学习周永康书记讲话体会的帖子完整地贴-次,以有一个连贯的印象,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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