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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ianli09

我被拆迁,我被迫向法院告状,我... (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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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谁对谁错,无法说清,被拆迁希望是补得越多越好,拆迁的是希望补得越少越好.............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勾结,巧取豪夺,这已经不是想多想少的问题,这是公平正义的问题,这是是否践踏国家法律的问题!

发表于 2010-3-29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顶贴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稳定,民族复兴需要的是民主和法制的中国,不是权钱勾结、蹂躏法律的中国!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暴力拆迁,司法无所作为,反而为虎作伥。长期容忍违反宪法与物权法的拆迁条例横行。可以说,在拆迁领域,法律失声,暴力为王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判决在拆迁中《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这丧钟为谁而鸣?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国产大片《拆房部队》
http://www.maoflag.net/bbs/redir ... 69&goto=newpost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也会是这样。”

      开国领袖的话言犹在耳,那些玩弄党纪国法的人还要继续下去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強权是一回事,法律道理又是一回事,什么时候连一塊遮羞布都不要了?

发表于 2010-4-2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现在地法律只是在于有钱与有权人的手中,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

发表于 2010-4-2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顶你

 楼主| 发表于 2010-4-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的感叹让我有感,正如朋友所说,我们是小老百姓。在某些有权有钱的人眼里,法律专属他们所有,他们可以一手遮天,我们只是草一样的P民,不受法律保护,我们的合法财产可以由他们任意支取,随意掠夺……,但是那些人忘了,中国绝不会倒退回封建奴隶社会,与公平正义为敌不会有好下场,我们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将为保卫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坚持到底,只要大家努力争取,相信公平正义的中国、法治的中国就要到来!

    朋友的支持使我们感到温暖,谢谢!

发表于 2010-4-3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0-4-4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顶帖支持!

    《物权法》是由全国人大通过,胡锦涛主席批准并宣布于2007年10月1日在全国正式施行的国家大法,可是房屋拆迁管理处可以裁决不执行物权法,法院的法官可以判决不执行《物权法》,国法何在? 难道连一塊遮羞布都不要了?

发表于 2010-4-4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0-4-4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好黑

发表于 2010-4-4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发户和贪官结合的产物!

 楼主| 发表于 2010-4-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上三位朋友!黑暗不会长久,刚才央视“焦点访谈”又公开谴责践踏物权法,谴责违法拆迁,相信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公平和正义!

发表于 2010-4-4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摆点能让人相信的龙门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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