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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奸夫

[群众呼声] 2011年6月30日下午3时至5时,通江县城内发生了一起暴力执法事件.(县法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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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7-1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老天有眼,应该让这些不配变人的无赖也让车创成植物人,让他在无一分钱赔偿的情况下慢慢死去,这人渣法院就不要为他们声张正义,去执行什么了,让老天来惩处这些无赖,
发表于 2011-7-1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让楼主也被整成脑震荡。

发表于 2011-7-1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某一点人性都没有,把人家撞成植物人一分钱不拿还耍赖你们良心心安吗???

发表于 2011-7-1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11-7-1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的人说说看,是咋回事呀?
真艰楼主所说的话,就太混帐了哈!

发表于 2011-7-1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发表于 2011-7-1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此帖,不免说两句,一是车祸受害人的补偿,被执行人是否主动尽了义务?如有能力而不履行就属不妥了。二是法警是否酒后执法?如是,也就不妥了,你的职业就不许迷迷糊糊办事;如打了人,就更不对了。总之,作为市民,希望政府或法院的领导在通江电视上向人民把真相讲出,最好把录像放出来,一说一看,事情不就清楚了吗?因为这也是全县人民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说了不会掉价的。在法制社会的今天,人民也有责任、有权利知道事情真相。

发表于 2011-7-1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

发表于 2011-7-2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呼唤正义,撞了人一点责任不负真不是东西,支持法院
发表于 2011-7-2 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老赖,坚决铲除践踏法律的无赖。楼主你应该学会换位思考,难道只有你的命才值钱吗?全通江人民都在鄙视你知道吗?
发表于 2011-7-2 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事情要有良知,正因为你们这种人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如此的缺乏诚信,如此的尔虞我诈

发表于 2011-7-2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时底线。

发表于 2011-7-2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多方打听,这次法院是对的。
发表于 2011-7-2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P;P
发表于 2011-7-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握公权力,就具有了话语霸权。谁是谁非,像卡恩案件一样扑朔迷离。

发表于 2011-7-2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难说谁对谁错?

发表于 2011-7-2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监控录象拿出来!

发表于 2011-7-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又是石坚,上次不是也是石坚参与一起斗殴?怀疑真的有政法委黑打手,一看那个政治处的发的是狗屁不值的文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知道你几个一天在搞啥子。。。坚决要求开除石坚。拘留,行政处分!!!!!!!

发表于 2011-7-2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此帖,不免说两句,一是车祸受害人的补偿,被执行人是否主动尽了义务?如有能力而不履行就属不妥了。二是法警是否酒后执法?如是,也就不妥了,你的职业就不许迷迷糊糊办事;如打了人,就更不对了。总之,作为市民,希望政府或法院的领导在通江电视上向人民把真相讲出,最好把录像放出来,一说一看,事情不就清楚了吗?因为这也是全县人民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说了不会掉价的。在法制社会的今天,人民也有责任、有权利知道事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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