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我一个朋友向你请教一个问题,谢谢!
我有个朋友,她亲幺姨不知通过改户口还是什么方式,在她两岁的时候就把她办在了自家户口门下, 并对外称是自己的女儿。因为当时大家庭都困难,所以亲幺姨在城里,这样做是为了接济大家庭。之所以要作假弄成自己的女儿,是为了以后上学就业。所以,现在大家都认为,这个侄女是她亲幺姨的亲女儿。补充一定,她幺姨当初没有做抱养或者领养的什么法定程序。现在,她和她幺姨没有住在一起,其户口也从幺姨家户口上下下来了。因为独立了,平时来往比较少。
请问:这是事实的养女形式吗?以后她与她幺姨的儿子一样,是不是都有同等的继承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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