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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琪瑜琼.

[群众呼声] ★★★致四川省高院王海萍院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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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2月17日全国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牛敏院长在组织成都各基层法院院领导及各部门中层领导收看了全国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后在发言中指出

  
案件质评和清理信访积案等工作中,也反映出我们一些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问题,这既有经验不足的原因,也有主观不努力的原因,导致小问题酿成了大问题得不偿失

  详http://cd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32333


    我们这两个案子就是法官的原因导致小问题酿成了大问题得不偿失”典型案例


        为什么这样说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我向成都中院牛敏院长反映过我这两个案子法院枉法裁判的问题,曾先后收到成都中院“四公开”电子邮箱代表牛敏院长作出的如下回复:

  “wtz951786, 您好! 您寄给牛敏院长的特快专递,牛敏院长收到后会处理,敬请等待答复。2008-4-15 10:52:41”.

     
  “wtz951786, 您好! 您寄给牛敏院长的特快专递已收到,请等待回复。2008-4-17 10:24:49”.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成都中院派出王主任“四公开”电子邮箱的陈法官在中院内部专门接待我,询问我们的意见,我们由于憎恨王晓辉私刻派出所公章伪造假证据的丑恶行为,因此在确权案二审庭审时明确表示了不愿调解,但考虑到中院纠正错案会涉及到追究主审法官责任的问题,最后我表示在确认讼争房屋是我们父亲一人所有前提下,由不愿调解让步到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然而当我向房屋确权案主审法官张争电话联系时,张争却因为我们坚持要求确认诉争房屋属我父亲1人所有这个前提条件而予以回绝,而成都中院也因张争的回绝而改变了态度。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至此,成都中院失去了一个改正其创造了中国法律史上荒谬奇迹的良机!!!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琪瑜琼. 发表于 2012-2-22 15: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至此,成都中院失去了一个改正其创造了中国法律史上荒谬奇迹的良机!!!

     而现在,本确权案枉法裁判巳举报到中央纪委,这完全是张争的原因导致小问题酿成了大问题得不偿失”。

 楼主| 发表于 2012-2-23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而张争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的不顾自已的脸面、不顾法官的职业道德、违背人类社会的常识公理而公然进行枉法裁判的丑恶事实也在网上暴露无遗!

 楼主| 发表于 2012-2-23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2月17日全国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牛敏院长在组织成都各基层法院院领导及各部门中层领导收看了全国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后在发言中指出

  
案件质评和清理信访积案等工作中,也反映出我们一些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问题,这既有经验不足的原因,也有主观不努力的原因,导致小问题酿成了大问题得不偿失

  详http://cd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32333


    我们这两个案子就是法官的原因导致小问题酿成了大问题得不偿失”典型案例


        既然认识到了问题的存在,那当然是纠正的越早越好,以免造成更大的被动。

 楼主| 发表于 2012-2-23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两个案子的法院判决创造了古、今、中、外、历朝历代荒谬奇迹,拖着不及时纠正只会造成更坏的影响

 楼主| 发表于 2012-2-23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琪瑜琼. 发表于 2012-2-8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两个案子法院判决存在的其它问题在致四川省高院王海萍院长的这封信中还未提及。

    比如说,我们还对本房屋确权案枉法裁判证据一共搞了七个,下面我将逐一揭露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12-2-23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琪瑜琼. 发表于 2012-2-8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两个案子法院判决存在的其它问题在致四川省高院王海萍院长的这封信中还未提及。

    又比如,我们还对本房屋确权案枉法裁判证据一共搞了七个,下面我将逐一揭露出来。

发表于 2012-2-23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高院的院长会看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2-24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判贪官 发表于 2012-2-23 20: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四川省高院的院长会看吗?

    我相信王海萍院长会看到这封信的,因为这封信巳通过邮局于元月28号挂号信寄出。我还于29号、30号向四川省高院院长信箱进行了网上投递

 楼主| 发表于 2012-2-24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这封信把原四川省法院系统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恣意践踏法律、公然枉法裁判丑恶行为揭露得淋漓尽致

 楼主| 发表于 2012-2-24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这两个案子中共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贺国强书记进行了实名举报,充分揭露了四川省三级法院公然践踏法律肆无忌惮恣意枉法裁判毫无顾忌,将公权力的无耻发挥得淋漓尽致的具体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两个案子不仅仅是个案的问题,而是代表我们四川能否纠错、能否公正司法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牛敏院长承认一些案件法官的原因导致小问题酿成了大问题得不偿失”,张争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的不顾自已的脸面、不顾法官的职业道德、违背人类社会的常识公理而公然进行枉法裁判,将给成都中院代来不可估量的不良影响!


   明显的错案不纠正就会载入中国法治史遗臭万年

 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两个案子的法院判决创造了古、今、中、外、历朝历代荒谬奇迹,拖着不及时纠正只会造成更坏的影响

发表于 2012-2-25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言无不尽963 发表于 2012-2-7 10: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后的发言尽量简明扼要

能否简明扼要与知识和经历有关
发表于 2012-2-25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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