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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野闯天下

优秀创业青年猝死洗浴中心成谜当地政府干预老板仗势不理家属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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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8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简单的民事案件,其实并不复杂,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但是协商过程中,由于老板在势力的作用下,拒不配合,没有诚意,采取拖、推、避的态度,要不是这样事态已不至如此。谁能为受害者考虑一下,又有谁能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和维权呢??????????

发表于 2012-11-28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简单的民事案件,其实并不复杂,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但是协商过程中,由于老板在势力的作用下,拒不配合,没有诚意,采取拖、推、避的态度,要不是这样事态已不至如此。谁能为受害者考虑一下,又有谁能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和维权呢??????????

发表于 2012-11-28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从事发至今,死者家属并未聚众闹事,死者遗体从15日至18日一直都停放于出事点包房工作床上,一直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说叫把遗体移走,妥善处理,死因并未作死亡医学鉴定,只是表象推断可能与饮酒有关,家属对此事采取冷静处理是对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他视为是停尸谋利的话,谁来为弱势群体维权???????
   各位坛友,言论自由,还是要追求客观事实,不能对死者,家属和好心人采取过激言谈,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和伤害,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处理好此事件,给和谐社会一个合理的交待。

发表于 2012-11-28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从事发至今,死者家属并未聚众闹事,死者遗体从15日至18日一直都停放于出事点包房工作床上,一直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说叫把遗体移走,妥善处理,死因并未作死亡医学鉴定,只是表象推断可能与饮酒有关,家属对此事采取冷静处理是对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他视为是停尸谋利的话,谁来为弱势群体维权???????
   各位坛友,言论自由,还是要追求客观事实,不能对死者,家属和好心人采取过激言谈,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和伤害,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处理好此事件,给和谐社会一个合理的交待。

发表于 2012-11-28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从事发至今,死者家属并未聚众闹事,死者遗体从15日至18日一直都停放于出事点包房工作床上,一直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说叫把遗体移走,妥善处理,死因并未作死亡医学鉴定,只是表象推断可能与饮酒有关,家属对此事采取冷静处理是对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他视为是停尸谋利的话,谁来为弱势群体维权???????
   各位坛友,言论自由,还是要追求客观事实,不能对死者,家属和好心人采取过激言谈,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和伤害,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处理好此事件,给和谐社会一个合理的交待。

发表于 2012-11-28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从事发至今,死者家属并未聚众闹事,死者遗体从15日至18日一直都停放于出事点包房工作床上,一直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说叫把遗体移走,妥善处理,死因并未作死亡医学鉴定,只是表象推断可能与饮酒有关,家属对此事采取冷静处理是对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他视为是停尸谋利的话,谁来为弱势群体维权???????
   各位坛友,言论自由,还是要追求客观事实,不能对死者,家属和好心人采取过激言谈,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和伤害,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处理好此事件,给和谐社会一个合理的交待。

发表于 2012-11-28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从事发至今,死者家属并未聚众闹事,死者遗体从15日至18日一直都停放于出事点包房工作床上,一直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说叫把遗体移走,妥善处理,死因并未作死亡医学鉴定,只是表象推断可能与饮酒有关,家属对此事采取冷静处理是对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他视为是停尸谋利的话,谁来为弱势群体维权???????
   各位坛友,言论自由,还是要追求客观事实,不能对死者,家属和好心人采取过激言谈,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和伤害,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处理好此事件,给和谐社会一个合理的交待。

发表于 2012-11-28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从事发至今,死者家属并未聚众闹事,死者遗体从15日至18日一直都停放于出事点包房工作床上,一直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说叫把遗体移走,妥善处理,死因并未作死亡医学鉴定,只是表象推断可能与饮酒有关,家属对此事采取冷静处理是对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他视为是停尸谋利的话,谁来为弱势群体维权???????
   各位坛友,言论自由,还是要追求客观事实,不能对死者,家属和好心人采取过激言谈,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和伤害,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处理好此事件,给和谐社会一个合理的交待。

发表于 2012-11-28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悲痛

发表于 2012-11-28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雨de淚水々 发表于 2012-11-26 1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简单的民事案件,政府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由家福富桥会理旗舰店赔偿6万元,红旗工业园赔偿2万元,一共8万 ...

“大家伙”先生,闹腾得这么厉害,会理当局都动用近百警察了,闹事的人为什么不去保钓呢?更无耻的是把老人弄到现场去的那些人,不就为了多弄两个钱吗,如果是你的母亲,你心理会好受吗?



难道你死了你家里的人是不是都不去看你,什么叫“无耻的是把老人弄到现场去的那些人,不就为了多弄两个钱吗”,请问你说的是不是人话???????????
发表于 2012-11-28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1234 发表于 2012-11-28 13: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了解,从事发至今,死者家属并未聚众闹事,死者遗体从15日至18日一直都停放于出事点包房工作床上,一 ...

一、“死者遗体从15日至18日一直都停放于出事点包房工作床上”,包房工作床是不是合法营业场所?从照片可知,死者家属在店门前展示死者遗像,并堆放了大量鞭炮,如此境况下商家如何合法营业?
二、“经会理县公安局法医的初步认定为:郑杰为呕吐物反吸式窒息死亡,身体表面没有任何伤痕,排除他杀,可能与饮酒有关。”家属既然认为需做“医学死亡鉴定”为何在长达三天的时间中停尸于营业场所而不申请尸体解剖?
三、恰恰是某些人动辄以谩骂政府为荣,毫无根据地攻击司法公正,扰乱社会正常秩序,违法在先还以“弱势群体”来博得同情,不赞同歪理邪说就被无数的马甲所攻击,这就是“和谐社会”的合理交待?

发表于 2012-11-29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艹555 发表于 2012-11-27 1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 ...

一个本科毕业大学生;中国共产党党员、需要有什么明确规定赔付多少钱吗?试想想、你可以用多少钱培养出一个、本科毕业大学生、还是培养出一个中共党员。居然提出如此幼稚的问题、不会是文盲吧!

发表于 2012-11-29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华师大本科毕业生、中共党员、有人居然问有什么明确规定值多少钱、试想想;你可以用多少钱培养出一个大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培养出一个中共党员、居然问这么幼稚的问题‘情何以堪哦

发表于 2012-11-29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我的海角 发表于 2012-11-28 22: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死者遗体从15日至18日一直都停放于出事点包房工作床上”,包房工作床是不是合法营业场所?从照片可 ...

不知道如果去世的是你的家人,你说话是否还能如此嬉皮笑脸?

发表于 2012-11-29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先做下死因鉴定

发表于 2012-11-2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在店里面出的事,店主虽不至于全权负责也不应该这样啊,至少也是一条人命嘛

发表于 2012-11-29 17: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伙 发表于 2012-11-26 20:26
家富富侨作为娱乐场所,应该对其客户有安全保障管理义务,有义务对其客户进行安全宣传,特别是涉及服务内容 ...

你当时在场吗?你这样了解情况让人怀疑你是不是陪喝陪睡中的一个?无论是旁观者还是当事人都应不偏不钭地发表言论!要找到责任主体建议你看一下玉环法制网上2011-11-14发布的一篇题为《醉酒跌伤后死在宾馆 酒伴宾馆谁担责》的文章后再来这里跟贴。附该文网址:http://www.yhpf.gov.cn/Context/doc4102.html

发表于 2012-11-2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塞。那个老板的后台好硬,四川版的李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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