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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anzhangyu

按律法院不应该用伪造和假冒证据定案一再追诉完全无罪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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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网友支持!

发表于 2009-10-16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09-10-1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想个办法由省高院组织大型听证会,在全国作个榜样。

  为防意外,应全程录音录相,同步直播,让世界其他国家的人士领略领略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最好是听证会不久就重审丶重判,以了结此案。

  以世人中政委代表党中央作的决定肯定会落实的!中央是言而有伩的!

发表于 2009-10-14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现在见多不怪了,有什么办法呢?政府保护有势力和有钱人的利益,因为有钱人会给他们好处。


发表于 2009-10-13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打击冤假案件,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发表于 2009-10-13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在权势人物面前,只不过是一纸空文,

                      依法治国也显得那么苍白旡力!

 

 

 

                        

发表于 2009-10-13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之士多多关注啊!

发表于 2009-10-14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中国特色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09-10-14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不知道事情真相究竟如何,不好发言,支持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09-10-1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aaaaaaaaaaaaaa

发表于 2009-10-1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895751445在2009-10-14 7:16:00的发言:


这种事现在见多不怪了,有什么办法呢?政府保护有势力和有钱人的利益,因为有钱人会给他们好处。


发表于 2009-10-17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09-10-17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M疵在2009-10-15 9:40:00的发言:

      应想个办法由省高院组织大型听证会,在全国作个榜样。

  为防意外,应全程录音录相,同步直播,让世界其他国家的人士领略领略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最好是听证会不久就重审丶重判,以了结此案。

  以世人



顶起,顶起,再顶起。

政委代表党中央作的决定肯定会落实的!中央是言而有伩的!

发表于 2009-10-16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09-10-15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顶一个。

发表于 2009-10-13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635737370在2009-9-27 10:40:00的发言:


政府无能,百姓遭殃,中国之悲哀。要引起重视哦。

正义之士多多关注啊!

发表于 2009-10-14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腐败最可怕?”今天,当人们在关注“重庆涉黑系列案”的审判时,不仅要关注“重庆涉黑系列案”中的罪犯们罪有应得的结果,更应该关注以文强为代表的司法腐败现象究竟会给全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启示。因为,司法腐败是动摇国本的可怕因素、是动荡社会的可怕因素、是动乱民心的可怕因素!所以笔者认为,开审“重庆涉黑系列案”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实就是一次重大的针对司法腐败的反腐斗争,其意义远比“重庆涉黑系列案”中的罪犯们的罪有应得更有意义!

2009年10月12日星期一

标签: 重庆  黑社会  司法腐败 

发表于 2009-10-1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杜什华在2009-10-13 8:00:00的发言:

正义之士多多关注啊!

发表于 2009-10-13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上中央!!!现在的 社会太黑暗了 !!

发表于 2009-10-13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aaaaaaaaa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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