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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考生青仪轩

[群众呼声] 青仪轩母亲向市委书记和市长的举报信(四川省公安厅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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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公安厅都回复了,看来这事也没得改了。这个青考生哦,协警的临时工搞脱,好不容易考个第一,也搞脱,唉:Q。看来以后大学学子们毕业后,想考公务员的,就千万莫在外面找工作,爹妈养不起的,就算倒霉····真的协警算那门子的就业哦······

发表于 2014-1-5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凭啥子是解决就业的问题,我们当时毕业的时候就没有这些政策,都是几个狗官想起来了,想起做好事了?

发表于 2014-1-6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形针008 发表于 2014-1-5 1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看职位是怎么规定的噻,政法干警考试时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11家单位联合发文,就是为了解决毕业未就业的 ...

吴庆洲,原名吴成辉,西充人,08年高考后进入专科学习(读高中的时候降了一级),11年在重庆升本。父亲吴润良,现西充县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原县科技局长),籍贯是原来南充县人,母亲任小萍,国网四川西充县供电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是官二代)
发表于 2014-1-6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敢打赌,此事已有水军介入,明摆不合理的考录公务员工作,居然有那么多人向着人社局说话!真是怀疑,姓吴的小子也开始在捍卫自己所谓的名分了!但还是终归三个:虚火了!永远支持情同学,一直上访到北京,最后即使成功了,也可以不要这份窝心的工作!不在这窝心的地方工作。
一份省公安厅的回复,还不是照搬市人社局的回复内容,本来就说服不了人的。

发表于 2014-1-6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wuqingzhou 发表于 2014-1-6 0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吴庆洲,原名吴成辉,西充人,08年高考后进入专科学习(读高中的时候降了一级),11年在重庆升本。父亲吴 ...

由此可见,青同学及他的团队的能量有多大。。
只想说一句,拿钱发帖,全家死绝:lol
发表于 2014-1-6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诸星当 发表于 2014-1-6 0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由此可见,青同学及他的团队的能量有多大。。
只想说一句,拿钱发帖,全家死绝

赞同,完全赞同,看那些新近注册的五毛还乱吠不!

发表于 2014-1-6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毕业生 都在家耍起 饿肚子看书 不要去参加实习 不要去找个临时工作。
首先,制定规则就时候脑残。也许省公务员管理部门的领导家有钱,可以让自己的小孩在家耍起,等考试。
作为市人事部门,就业的主管部门,对于这样的情况,更应该帮着下面呼吁,让脑残规则的制定者明白现实问题。

发表于 2014-1-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好像做啥都要签订一个用人合同,然后......

发表于 2014-1-6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funk:

发表于 2014-1-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考生青仪轩 发表于 2014-1-3 1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像听说 直接群体上访北京 当地官员先免职再做调查?

你是想煽动网民帮你上访,好聪明的娃。

发表于 2014-1-6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350740735 发表于 2014-1-4 2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考生,一个临时合同不能算就业,按公安厅的回复不是以后考教师,代课教师就不能考了哦,有点扯蛋

这个回复是到点子上了
发表于 2014-1-6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打行政诉讼嘛。

 楼主| 发表于 2014-1-6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锋锐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 2014-1-6 1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不打行政诉讼嘛。

这种事情 还有哪个律师敢接?

发表于 2014-1-7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nc142216257 发表于 2014-1-5 1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个乌龟光把’我的帖删了,有胆亮个像,难道又在搞一言堂!

;P;P;P

发表于 2014-1-7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困难……不能让家人为再为你的担心         :handshake

发表于 2014-1-7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清楚的事。看来有必要就哪种情况算是否就业出台细则,避免出现类似事件。“凡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保存的,都属于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未正式就业和约定的“未就业”是否等同,值得商榷。。

发表于 2014-1-7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发表于 2014-1-7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想说一句,拿钱发帖,全家死绝:@:@

发表于 2014-1-9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时工就不能报考公务员了?如果按照这种审核方式,那不是大家都应该待业在家,才有资格考试?

发表于 2014-1-9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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