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母亲的心情,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辱骂他人的行为是失当的!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劳动报酬视为就业!其次按照你儿子上次在网上的发帖和市人事局的答复来看,你儿子是2011年毕业,按照大学生实习的常理来推,实习都是应届毕业那一年才实习,不可能2011年毕业,2013年才去实习!因此,你所谓的交警3大队出具的所谓的实习证明是经不起考证的,所以我建议你最好在下次闹的时候,不要提你的实习证明,小心把自己和3大队弄来笼起了!再者就是,公务员考录都是省人社厅发布公告,市一级是无权制定规则的!所以你应该找的是省而不是市!
也许你会问,我为啥说这么多貌似很挺人事局的话,因为我也是参加了很多次人事考试的考生,省考、国考、政法干警这些,我都参加过的,每场人事考试规定都不一样,但是规则就规则,类同于法律,不是所谓的,规则不符合哪一个人的利益了,我们就要闹,就要推翻他!因为规则不是为了哪一个人制定的,是针对全体参加考试的考生!
作为人事考试,现在受到的社会关注度都超过了高考了!我想一个区区的市人事局是无权修改考试规则的,更加无权制定考试规则!再者说了,我相信稍微有点政治智慧的官员,都不敢用这件事来顶风作案!
同理,我们分析下,侯某要是真的有问题,你现在又一直把事情闹这么大了,纪委的人、省上的人,早就出面了,为啥侯某也不怕你闹,这就应了那句“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所以我认为你作为一个母亲,现在该做的应该是,安抚好儿子的情绪,备战下次考试,同时,你把你的想法和观点,直接到省上反应,以寻求上级部门的答复或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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