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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群众呼声] 王维登“二十多个”犯罪同伙漏逃法网,检察院“内鬼“任晓军“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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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0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楼主,相信中央,沉冤得雪之日快矣!

 楼主| 发表于 2024-6-2 21: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邪不压正”乃中国人坚持的信念。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11: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任何一个人辨得出真假、也看得清清楚楚的证据事实,而一个个号称“火眼金睛”的法官们却辨不出真假、看不到事实的本案发生的这一切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笑话”?是讽刺还是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4-6-4 2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犯罪行为是在玩火,那用故事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来掩盖犯罪即是“用纸包火”,定可引火烧身...…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楼主| 发表于 2024-6-5 13: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枉法裁判,相关部门也应该“依照事实和法律”,而很多时候却玩出了“故意回避证据事实和法律”来制作监督审查和决定的行为,即是更为疯狂地助长和继续着枉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4-6-6 21: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立即犯罪举报和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斗争精神,更是相关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和使命。

 楼主| 发表于 2024-6-7 2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枉法裁判者就是“判案搞钱”,把受害的一方当成其等的“案板肉”。遇到了,损失和伤害远远超过其他违法犯罪,唯有坚持抗争、斗争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24-6-8 13: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是法治社会的一大“毒瘤”,枉法裁判是王维登等犯罪分子损毁南充法院审判工作公信力的罪魁祸首,审判监督程序中的不作为更是酿成枉法犯罪常态化的保护伞犯罪。杜绝枉法裁判,打击司法腐败分子,绝不能让王维登等犯罪分子漏逃法网是南充相关部门最应该认真履行的职责。

 楼主| 发表于 2024-6-11 2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的洗不白”,这是我至始至终相信并到如今坚信的信念。虽然不知道在即将或未来的时间里是不是还会出现将黑说成白的事情发生?但是我在经历过这无数苦难的控告维权过程中,已经发现并掌握到其等无论用什么方法和手段也无法“让黑变白、让真变假”的事实证据时,也根据相关法律确定反之即是犯罪行为时……谁敢“纸包火”,谁就必然会引火烧身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24-6-12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反应了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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