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案发后,诈骗犯罪分子一直逃离在外不知道去向。待本案由两级法院以民事判决后,其很快就回到西充。待公安机关受理案件中,其突然出现直肠癌手术….此时其子也因案发其他犯罪又据说溜之国外。据其一生以“逃”又现,成功玩出来一出出坦然无事般地逍遥法外,令我百思不得解。常言“法有漏洞”,此漏洞在哪里?伪造身份证据、伪造合同证据、捏造协议和签证单等、肆意合同诈骗……其犯罪手段疯狂到令人难以置信,却又能在“一溜一返”中逍遥法外,继续违法犯罪。其又敢在此次听证会公然地否认已经是非常非常明确的事实证据,仅仅只是其的陈述中都是一会东一会西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振振有词”……真的是令我不得不佩服其的“胆量”!是其掌握了法律漏洞,还是其把公检法的所有人都当成傻子?令我简直闹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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