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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gxlj 发表于 2014-10-19 17:21 法制社会,不要让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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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 117.176.255.x 发表于 2014-10-19 20:50 问题还是错终复杂的关糸网,老百姓是弱势群体
手机用户 117.172.26.x 发表于 2014-10-20 05:59 维权意识相当强,说明业委会独立作战的能力。但是,与指导的政府部门发生对立时,业委会以后的路子会越来越 ...
手机用户 171.214.203.x 发表于 2014-10-21 12:10 业主应以实际行为支持业委会工作!政府应有效作为!不乱作为,更不应乱掺和!
手机用户 125.69.76.x 发表于 2014-10-20 09:25 要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就应多到基层听群众的意见,有时候从基层的街办和社区是听不到真实情况的。上一级政府主 ...
qbys 发表于 2014-10-21 18:27 小区业主在小区所遭遇的物权被侵犯问题,在我省或全国都很普遍很严重。其实就是物业企业、小区所在社区管理 ...
手机用户 125.69.76.x 发表于 2014-10-21 09:46 楼主说的都是实际问题啊,如果这个事情完全要由小区业委会来承担,确实会显得力不从心,是很不现实的,现有条件 ...
另一种角度 发表于 2014-10-22 17:38 业委会7人小组年龄从28--38岁。每月开支14900元,分别是: 1.津贴:主任1200元 副主任1000×2=2000元 委 ...
马无毛 发表于 2014-10-22 22:21 很明显这业委会有问题,如果真如你所说,掺杂着经济利益在其中难怪要引进新物业赶走老物业,大家都懂得。 ...
马无毛 发表于 2014-10-23 13:12 你既然来开帖还不允许别人和你持不一样的立场?在我看来所谓业委会增加业主经济负担就是不正确的,蝇头小利 ...
globalhqw 发表于 2014-10-23 16:04 你的关注点确实不一样,跟我们老物管今天在小区里散发的传单的内容基本一致哦:) 也晓得你也是位讲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