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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lobalhqw

[群众呼声] 来自基层的报告:小区新老物管交接很困难,问题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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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和街道办罢免表决公告.jpg

中和街道办公告的“关于召开丹桂苑小区临时业主大会的公告”的文件!!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和街道办行政违法--up_页面_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和街道办行政违法--up_页面_2.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和街道办行政违法--up_页面_3.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和街道办行政违法--up_页面_4.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2 06:56
街道办作为基层政府,应依法、公正地处理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5-1-18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街道办事处调查业委会被法院判越权
法院认为街道办系政府的派出机关 无权受理第三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安徽商报(2014年11月12日)报道:今年初,合肥市新都会·国贸公寓的部分业主向包河区望湖街道举报小区首届业委会两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违规。4个月后,望湖街道办事处作出调查报告,认定两人违规。随后,这份《调查报告》被张贴在小区公告栏内,引发轩然大波。两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各自索赔1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日前,包河区法院审理认为,望湖街道办事处的行为明显越权,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确认《调查报告》是无效的。
    其中,法院审理认为报道截图,如下:
街道办超越职权行为.png

注:原报道标题:合肥一街道办事处调查业委会被法院判越权


 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仁和社区罢免业委会的短信截图(标注)-2.jpg

      物业管理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街道办和社区是没有权利直接干涉小区的具体事情!(参见前面的法院审判案例),可社区消息还直接地说“经街道会同社区核实后已受理“,能直接这样做吗?!
      现在高新区中和街道的仁和社区,仍在为罢免丹桂苑小区的业委会而”加班加点“地工作?看它信息的发送时间是:17:36,辛苦了一整天,社区的同志们也该下班了吧?:)

发表于 2015-1-20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的好坏是保证业主的利益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和街道办能强行罢免小区业委会吗?

业主联名存疑,要求多方联合核实!


综合业主反映情况,以中和街道办名义进行,实际上是社区在做的罢免我小区业委会的业主大会表决存在的问题,分别有:

  • 中和街道办虽有权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但无合法前提,仍是违规行为。合法做法:中和街办只有在高新区房管处依据法律条款规定,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正式发文要求我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而我小区业委会不召开时,中和街道办才具有组织召开我小区业主大会的权利。实际上,我业委会从未收到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正式文件通知要求;事实上,我小区业委会根据社区先前违规的行为对小区造成的不利影响,已经于2015年1月1日先行通知业主,启动临时业主大会,就当前影响小区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这样中和街道办在本身“无权”的情况,何来“委托”授权社区之说?从手续证据上来说,我们现在也只能认高新区政府的正式文件!!
  • 抛开第1点的“无合法前提”这个根本问题外,由现在仁和社区进行的表决过程,同样也是问题很多。如,只是在开始时,通知了业主代表开会,但在表决过程中,却无业主代表参加监督,具体上门投票的人,据业主们反映,有些是现在玉屏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有的是社区的工作人员,甚至还有社区的小组长,唯独没有小区的业主参加!!这些做法,已经背离了物业管理法规中,要体现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的立法精神!况且在业主质疑中和街办和仁和社区本身不依法办事,立场不公正问题时,还执意绕开业委会单独进行,最终结果就必然会有失公正!
  • 在社区进行表决的第1天,就有业主反映说,他们有些签字用的是铅笔!!这样做,是为了方便涂改结果而故意设置的,企图很明显!!
  • 在表决进行的过程中,有业主反映说,还收到他们造谣生事、诋毁、污蔑业委会的不实短信广泛传播,这些都有相应图片证据。
  • 中和街道办和仁和社区的职责,本来是“指导和监督”,现在他们反倒是“反客为主”,直接绕开业委会,强行接管了小区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性没有保证。即便是罢免的事情,也得要业委会参加,这个要求合情合理也合法!!
  • 社区提供的那个罢免表决票上所列的4点“表决事由”(有关这4个方面问题的详细解释,业委会已经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完成后视情况发展而发布。),有些是子虚乌有,有些是捏造,有些是经过解释是完全可以释疑的!但现在他们在从未征求业委会的意见下,就直接启动罢免程序,显得中和街道办和仁和社区工作简单粗暴,不是本着化解矛盾为出发点,有为罢免而罢免之嫌!
  • 就是由于社区的不依法、不公正的办事立场,在他们单独进行投票时已经跟不满他们所作所为业主发生了直接的冲突,再次发生了群体事件!因相同事情,反复发生的这个问题,高新区政府相关的各职能部门,应拿出有效的协调解决办法和措施。


8、仁和社区安排的时间计票时间,是在工作时间,不是在周末!这时候大多数业主不在家(在家的多是老人和小孩),没有多少业主能去参与和监督他们的计票事情!因此参与和监督程度都不够!!

9、据122日在统计票现场的业主反映,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票是没有写楼栋、电话、单元号、甚至名字的废票,街办社区的人不顾业主代表的反对,强行算到里面的。其实,现场能看到的票数多少本身是不是主要的,关键是这些意见票取的程序和方式是存在严重问题的,怎么中和街道办和社区,就可以如此无视法律呢?

上述问题不解释清楚,公开、公平、公正如何保证呢?!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和街道办强行罢免业委会现场图片

       中和街道办、仁和社区能强行罢免丹桂苑小区业委会,那么业委会本身的权益如何保障呢?
       即便有前面反映存在的问题,但他们仍于122日在现场统计了“单方面”获取的业主意见票,现场图片如下:

P1-统计结果.jpg

P4.jpg

P2.jpg

P3.jpg

       中和街道办和仁和社区,违反法律程序,强行罢免业委会,超越了职权,是违法行政行为!!
       除了前面说的中和街道办和仁和社区在业主意见票取得程序、方式上存在严重问题外,在现场统计票时,业主反映发现现场早早就集中了很多的警力,包括派出所民警和协警,业主们认为中和街道办这涉嫌滥用警力的问题!维持秩序需要这么多的警力吗?如果不是中和街道办和仁和社区搞强行罢免,信心不足,一个小区业主意见统计票时,他们的“严阵以待”,是不是也有吓阻业主的作用?需要弄成这样的“阵势”和这样的“排场”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小区物业管理的投诉对相关各部门的评价.jpg
      对以上亲历的小区物业管理问题进行的投诉,看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效率,都不是很理想的,问题在哪?原因是什么呢?是不是应该有具体保障措施?!
      法规有些条款虽不完善,但最关键还是要看对现有的规定,其具体的执行落实情况究竟如何?对没有依法执行的,又能不能根据情况反映和问题投诉,进行依法、及时纠正?!只有做到环环相扣,依法办事才不至于被“打折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5 09:09
这个街道办就没有做对,干涉太明显了!问题都反映了这么多,怎么就没有看到解决的^

发表于 2015-1-25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比较普遍,确实伤脑筋,

 楼主| 发表于 2015-2-2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业主质疑-中和街办避重就轻的回复.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2-3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前面所有问题反映处理无效后,中和街道办公布的违规强行罢免业委会的公告文件!!

中和街办违规罢免业委会公告-1(2015-2-2).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2-3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和街办罢免业委会公告-2.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3 12:41
难道小区换个物管这么难,相关政府部门是不是该听听我们的心声,不要被基层欺下瞒上呢?

发表于 2015-2-3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个物管都那么难,难在物管公司是街道办某领导家开的,这种基层蛀虫“干部”太多,政府的悲哀!:L:L:L

 楼主| 发表于 2015-2-5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成立门槛或降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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