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街道办能强行罢免小区业委会吗?
业主联名存疑,要求多方联合核实!
综合业主反映情况,以中和街道办名义进行,实际上是社区在做的罢免我小区业委会的业主大会表决存在的问题,分别有:
中和街道办虽有权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但无合法前提,仍是违规行为。合法做法:中和街办只有在高新区房管处依据法律条款规定,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正式发文要求我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而我小区业委会不召开时,中和街道办才具有组织召开我小区业主大会的权利。实际上,我业委会从未收到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正式文件通知要求;事实上,我小区业委会根据社区先前违规的行为对小区造成的不利影响,已经于2015年1月1日先行通知业主,启动临时业主大会,就当前影响小区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这样中和街道办在本身“无权”的情况,何来“委托”授权社区之说?从手续证据上来说,我们现在也只能认高新区政府的正式文件!! 抛开第1点的“无合法前提”这个根本问题外,由现在仁和社区进行的表决过程,同样也是问题很多。如,只是在开始时,通知了业主代表开会,但在表决过程中,却无业主代表参加监督,具体上门投票的人,据业主们反映,有些是现在玉屏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有的是社区的工作人员,甚至还有社区的小组长,唯独没有小区的业主参加!!这些做法,已经背离了物业管理法规中,要体现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的立法精神!况且在业主质疑中和街办和仁和社区本身不依法办事,立场不公正问题时,还执意绕开业委会单独进行,最终结果就必然会有失公正! 在社区进行表决的第1天,就有业主反映说,他们有些签字用的是铅笔!!这样做,是为了方便涂改结果而故意设置的,企图很明显!! 在表决进行的过程中,有业主反映说,还收到他们造谣生事、诋毁、污蔑业委会的不实短信广泛传播,这些都有相应图片证据。 中和街道办和仁和社区的职责,本来是“指导和监督”,现在他们反倒是“反客为主”,直接绕开业委会,强行接管了小区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性没有保证。即便是罢免的事情,也得要业委会参加,这个要求合情合理也合法!! 社区提供的那个罢免表决票上所列的4点“表决事由”(有关这4个方面问题的详细解释,业委会已经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完成后视情况发展而发布。),有些是子虚乌有,有些是捏造,有些是经过解释是完全可以释疑的!但现在他们在从未征求业委会的意见下,就直接启动罢免程序,显得中和街道办和仁和社区工作简单粗暴,不是本着化解矛盾为出发点,有为罢免而罢免之嫌! 就是由于社区的不依法、不公正的办事立场,在他们单独进行投票时已经跟不满他们所作所为业主发生了直接的冲突,再次发生了群体事件!因相同事情,反复发生的这个问题,高新区政府相关的各职能部门,应拿出有效的协调解决办法和措施。
8、仁和社区安排的时间计票时间,是在工作时间,不是在周末!这时候大多数业主不在家(在家的多是老人和小孩),没有多少业主能去参与和监督他们的计票事情!因此参与和监督程度都不够!!
9、据1月22日在统计票现场的业主反映,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票是没有写楼栋、电话、单元号、甚至名字的废票,街办社区的人不顾业主代表的反对,强行算到里面的。其实,现场能看到的票数多少本身是不是主要的,关键是这些意见票取的程序和方式是存在严重问题的,怎么中和街道办和社区,就可以如此无视法律呢?
上述问题不解释清楚,公开、公平、公正如何保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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