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globalhqw

[群众呼声] 来自基层的报告:小区新老物管交接很困难,问题在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2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倾听、关注、除此外,我们都在耐心等待------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高新区房管局回复处理意见
(市长信箱办理结果及评价截图)
市长信箱办理结果及评价截图-up.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逐点批驳高新区房管处的处理意见--PDF_页面_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逐点批驳高新区房管处的处理意见--PDF_页面_2.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逐点批驳高新区房管处的处理意见--PDF_页面_3.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逐点批驳高新区房管处的处理意见--PDF_页面_4.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逐点批驳高新区房管处的处理意见--PDF_页面_5.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8 12:13
难在政府部门的不做为,该管不管,不管多管,其实上层的应该多来看下他们的表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8 12:26
开发商就是物管,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当权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8 13:26
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帮助小区完成新老物管的交接,不要久拖不决

发表于 2014-12-28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米到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8 13:49
看来,要去维权了。

发表于 2014-12-28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别只喊喊口号,这高新区的相关行政部门怎么都是想当然的来?请问他们的相关责任领导有没有学过自己业务范围内的法律知识?是不是该让他们补补课啊?听说以后这边是天府新区,要搞重点建设,怎么素质这么跟不上呢?这么高大上的规划他们能做好吗?连一个居民小区的换物管工作都闹得沸沸扬扬,折腾了这么久还处理不好,工作能力老百姓都看着呢!

发表于 2014-12-28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局不为我们业主办事就算了,但是为什么要罢免我们的业委会????我们选的业委会是为我们服务的,你们不是我们的小区的业主,你们有什么权利罢免,可笑!!!

发表于 2014-12-28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丹桂苑的开发商和中和街道办以及社区方面有很深的亲戚裙带关系,好像街道办里某个当官的就是那开发商的哥哥还是弟弟什么的。而现在丹桂苑物管就是开发商自己弄的,快十年了吧,一直没换过,物管里很多工作人员自己也就是小区里的住户。更有传闻,丹桂苑里有一两百左右开发商的关系户,在小区里一直都不用交物管费之类的。上面不是说社区接到两百左右想罢免业委会的吗?数目还真八九不离十哩。虽是道听途说,不过我相信无风不起浪,水深得很,一个小小的物管能有那么大能耐吗?在中国,特别是在中和这样的小地方,呵呵,为什么?大家都懂得起的。

发表于 2014-12-28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住要出在街道办和社区,因为开发商老板是街道办某副主任的哥哥(大家都懂得道理),街道办和社区调查时就歪曲了事实,到了区房管局或更上级就难堪了,继续错下去-----可悲

发表于 2014-12-2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210户联名信就可以撤销业委会,那要其他业主怎么服,我也是业主,从没收到这样的倡导,只能说是有人故意而为之,也可能是捏造!
我只知道我们现在小区脏乱差,挨着中和派出所还经常被小偷光顾;其次停车问题,很多人享有特权停车!虽然中和老小区停车难,为什么政府没有有效对策呢?先入住的就永远霸占车位,后入住的就应该没有车位停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9 13:06
那些唯利事图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平和一点呢?占那么一点点利益,损害大家老百姓的利益,你们这是在积阴德啊,会没有好报的。为什么就不能替大家着想,为老百姓和这么多的业主着想?积点好德,行行善呢?把那么点小利攥在自己手里头,与大家对着干,你良心过得去吗?你就不怕会遭报应吗?说不定哪天走在路上会车给撞没了?说不准哪天坐飞机时失联了?说不准哪天开车掉到山沟沟里了。所以说,你们放开手吧。住在同一个小区里就是积来的缘份,是德积来的,就相当于一家人,一家人为什么要这么斤斤计较,大家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大家在一个小区里共同生活,融融洽洽的生活是多和美好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0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仁和社区通知-Z.jpg


    上图就是在前面所有给高新区各级行政部门反映问题无果后,中和街道办和仁和社区,在一错再错的情况下,向业委会发出的移交通知书。要说他们存在的法律程序问题,就要详细对比“正确的罢免程序”与“中和街办和仁和社区的具体做法”。
正确的罢免程序:
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要罢免业委会,必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简单来说,甚至要分两步:
一、由业主提议,并且要达到至少20%以上业主同意。
真实性的审查:核查主体应是业委会;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性,街办和社区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即使有多方相互间有不信任,那么在这种共同相互监督情况下的执行,其公正性是可以保障的!
       二、根据审查业主提议结果,决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   
       同样,业委会完成业主提议真实性核查后,要看是否达到20%的法定启动条件,如果达到了,就便召开业主大会;如果没有达到,则就否决提议。

然而中和街道办仁和社区的做法,却是:
       依据前后两次公告和通知内容,他们的做法,如下:
1、接收到了业主联名;
       2、由中和街道办和仁和社区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亲自到小区进行上门核查(没让业委会参加);
       3、核查过后,就发公告说业主们提交的意见都真实有效(也没让业委会参加!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4、说达到了20%的条件,就说小区的业委会被罢免了,连“业主大会”程序都省了!!(整个过程,业委会连业主的意见是啥都没有看到:)
       特别说明:暂且先不说这个业主提议数据是否准确,单就关键的“业主大会”没召开(执行的主体,仍是业委会,并不是社区和街道办),就是严重低级的程序问题了!


       要质问:中和街道办、仁和社区
       1、首先,你们的这些行为合法吗?
2、在小区业主需要你们协助的时候,你们拖了近一年时间都没有办到;
3、现在你们又拿根本不合法的罢免结果,要求业委会在3天内移交资料、印章?你们要不要给业委会一个申诉的权利和相应时间?你在在着急什么?!:)


强烈要求:
要求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必须以正式的政府文件形式,撤销街道社区的违法行政行为,以纠正中和街道办、仁和社区给我小区造成的极坏影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30 23:23
每次都把问题丢给街道,社区给我们解决,可是有谁知道他们根本就是一家人,解决不了我们的问题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