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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你又不是记者,凭什么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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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3-2 11:24
这种非常活动中,不出示证件,当然不会配合警方,这还用说吗?

不过你上市场买菜询价,先晃个记者证, ...


“这种非常活动中,不出示证件,当然不会配合警方,这还用说吗?”
我的个天,这都不用说了,那还说个啥呢?陌生人来采你,你要证件,你去采别人,你拿啥出示给别人看呢?你总不能说“我是大V,这就是我的证件,你自己去论坛看我名字后面的大尾巴”。
莽莽,你在论坛是大V,这没有假,它只代表你在论坛比大多数坛友活跃,你关心的东西多,但你出了论坛就什么也不是,也无法去代表谁了,不能想采谁就采谁。
发表于 2015-3-2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记者也能采访?那好,我哪天报个名,去采访那些出国的领导,吃香的喝辣的,那还安逸。

发表于 2015-3-2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在菜市场问个价,向 陌生人问个路,这些可能定性为打听、咨询、了解合适些,说采访有点过头。这个跟拿个摄像机去拍公检法办案,去拍“两会”还是有区别的,这些普通人去干肯定要遭理抹。再说,新闻队伍中现在都有鱼目混珠,国家正在整顿,如果人人都去采访,可能会更乱套。

发表于 2015-3-2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日不拢耸 发表于 2015-3-2 13:44
如在菜市场问个价,向 陌生人问个路,这些可能定性为打听、咨询、了解合适些,说采访有点过头。这个跟拿个 ...

有的人就是要把水搅混,他们很明白,水至清则无鱼,别个哪门搞得到着呀?

发表于 2015-3-2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梁生宝买稻种 发表于 2015-3-2 13:35
不是记者也能采访?那好,我哪天报个名,去采访那些出国的领导,吃香的喝辣的,那还安逸。

不过,一定得跟到莽莽后面去,一起去才行,他与我们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是大尾巴狼,我们没有尾巴呀。

发表于 2015-3-2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去争论合法性了,党的喉舌,合法与否,一切都是浮云。

发表于 2015-3-2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采访是有专门的定义的,与一般的询问不同,确实不是每个人都有权利的

发表于 2015-3-2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先自己了解一下采访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2 15:17
莾子就是想说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那是针对别人,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这是说方便自己!

这就是不是记者总想自己比记者还牛

发表于 2015-3-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3-2 11:15
如果是机密,当然有相应的保密法规约束。

这跟公民拥有调查采访权的确没有关系。

这个例子明确告诉你,公民的采访权、知情权是要受约束和限制的。

发表于 2015-3-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4.252.x 发表于 2015-3-2 15:17
莾子就是想说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那是针对别人,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这是说方便自己!

这就是不是记 ...

对对对,就是这意思,画龙点睛。我们在这扯半天也没搞清楚,你这三言两语,就弄醒嗬了,高手就是高手,在下十分配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2 16:01
那我是不是有权保持缄默呢?

发表于 2015-3-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宪法》中的规定,我这里摘录了“人民网”上的一段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与我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发表于 2015-3-2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原因在于:从国体和政体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由于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对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大决定能够反映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从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从与国家其他管理制度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国家其他管理制度的基础。

发表于 2015-3-2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没有懂 发表于 2015-3-2 14:44
建议楼主先自己了解一下采访权

看来你真“根本没有懂 ”人家心思,他比谁都清楚采的权力,不然,他在图书馆算是白呆了几年,看人家在图书馆都待成开国领袖了,于是也想自己呆出点东西来,所以,现在也想去摸几条鱼,管它有没有用,先捞到权力再说,只是很快被大家识破了那点小心思。

发表于 2015-3-2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没有懂 发表于 2015-3-2 14:43
采访是有专门的定义的,与一般的询问不同,确实不是每个人都有权利的

现在采的权力要重新定义了,暂且叫莽氏定义或王氏定义。

发表于 2015-3-2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鸟3526 发表于 2015-3-2 14:36
不去争论合法性了,党的喉舌,合法与否,一切都是浮云。

争还是可以争的,假的就是假的,不能让它变成真的,这对于我们这些无党无派,也不相信救世主的来说,还相当重要。

发表于 2015-3-2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18.88.164.x 发表于 2015-3-2 16:01
那我是不是有权保持缄默呢?

:victory:有事问莽假记者,他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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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登录中 发表于 2015-3-2 11:25
莽莽,九天半之前,来你家门前的那伙人如果只出示身份证,表明他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你允许他们进你 ...

如果要进屋搜查,肯定会要求他们出示搜查证,因为他们在代表国家执法。而对于执法,国家法律有明确且具体的规定。

这跟没有明确规定的公民的调查权是一回事吗?

一再要求你解释你一直声称的采访权、调查权,你解释不了不说,还故意混淆概念,胡搅蛮缠,你是有病还是怎么的?

你可以不承认公民有这些权力,你那个社会也可以不认可公民的这些行动,说到底这跟咱们有毛的关系呀?咱们还不认可你们那些娈童记者,谎言媒体呢。关键在于你能为你的那些概念找到法律依据吗?我找到了,而且我也出示了。你为了自证,能不能干点该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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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登录中 发表于 2015-3-2 11:34
请你回答110楼(刚好是110来了)的问题,你当时是怎么做的?

我当时要求他们出示警官证,搜查证。因为这是法律明确规定需要出示的证件。

该你了,有没有法律规定“采访”是“记者”的专利?有没有法律规定公民调查需要政府等的同意?虽然这楼不是120楼,我可是抱着120的心态在与你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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