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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你真是学法律的吗?我们一点到没看出来。我看你是学的《官场厚黑学》。
你是第一个问我是谁的,博士,你一点都没看出来(你真是学法律的吗?)是句大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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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张嘴也够贱的了
你们胜利了?无耻的一套!!!强烈鄙视你们的手段,看着吧,我们不会屈服的!!!
没人要你屈服,这不是30年前,法律会让你信服,你即管去以身试法吧!!
各位,警方决定不起诉邓女,事情就这样算了,但为了服众,现有两个问题想征求你们的高见:
1,邓男已死,应如何给其家人,给法律一个说法?
2,以何理由不起诉邓女?说其被奸了,得验出处女膜有新裂伤.还是......
楼主疯了,竟自作主张为巴东警方发告示,网友救救她!
还加一条,是自首。所以应当无罪释放。
“自首”是巴东ZF死要的面子!
"报警”是真实还原受害者的处境!!!!!
法治源自民意!
民意?一个经历二十多年一奶生活,一个由性压抑到性变态的倒插门暮年老头的刁民意图是吧?!
倒插门的摆拜参加红军,气死逃之妖妖!尽管拍砖!
你是在用法律劝服我?还是在威胁我?
转移主题?知惊了??
你的主题是看你劈叉,开水烫你的B。。。
你想98反起念?吓虎群众还是贪官?
怎么不把你这种垃圾也列入?变态佬?
看到了吧屏蔽掉了!!!人家不想让我们知道有啥子办法呢!!!!!!
欺负自己人都是一把好手,对老外就成孙子了,拼老命的为他们掩饰!!呸!!!
这是四川新闻网麻辣杂谈的游戏规则,你喜欢就参与,否则就拉,免得连累门户.
桃芝的标题是调侃还是在调戏网民的判断力?
她在调戏我们所有的网民,淫得很、、、、、、、、、、、、、、、、
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1.邓大鬼的死是咎由自取!!!!死于玉娇的正当防卫!!!这就是最好的说法!!!
2.有点良知的人都看得出来,玉娇为正当防卫,这就是不起诉的理由!!!
你老眼昏花了,你诬告成性了,你以为我像你等般法盲吗?
首帖通文有指名道姓巴东警方吗?有指名道姓邓玉娇吗?
没有民意的法治能我们的人民保驾护航吗?只能是专政的工具。
再一次证明了你的无知.
你的有限水平就到此为止,江狼(用这郎是亵渎中国文字)才尽!!
你的水平也只是转转帖子...怕网民瞧不起你水平就立刻暗示自己是版主审稿...呵呵呵...小家子气,还气急败坏的骂四川人,可忘了你还在中国不在泰国哈。四川人是中国人的!!
那你就是大众的狗呗.
我愿做大众的狗,也不做你这样供官僚们淫乐的情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