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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桃芝11

警方决定不起诉邓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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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0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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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桃芝11在2009-5-30 15:14:00的发言:

 

践踏法律者都是败类,如你.

是谁在践踏法律?是你和你的贵大们

发表于 2009-5-30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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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桃芝11在2009-5-30 14:58:00的发言:

 

   继续吹吧,我只知你是一个经历二十多年一奶生活,一个由性压抑到性变态的倒插门暮年窝囊老头而已.

嘿嘿嘿...吹吹吹...那个老头有我快乐幸福?

逃之的老汉离婚孤苦伶仃。

性压抑到性变态的恰恰是“桃芝11”,破坏《婚姻法》的教唆犯当二奶的“桃芝11”难道不是性器官发骚!

 楼主| 发表于 2009-5-30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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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辣瓣*在2009-5-30 14:49:00的发言:

桃芝11你装逼居高临下污蔑谁在闹事?你以为自己是谁?----二奶教唆犯!!!面对《婚姻法》你才在闹事!!二奶教唆犯!!!面对《婚姻法》你才在闹事!!-----邓鬼大的情妇!!

 

 

 

我只知你是一个经历二十多年一奶生活,一个由性压抑到性变态的倒插门暮年窝囊老头而已.

发表于 2009-5-30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嘿...吹吹吹...那个老头有我快乐幸福?

逃之的老汉离婚孤苦伶仃。

性压抑到性变态的恰恰是“桃芝11”,破坏《婚姻法》的教唆犯当二奶的“桃芝11”难道不是性器官发骚!


发表于 2009-5-30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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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桃芝11在2009-5-30 15:12:00的发言:

你才是拉便等人的骄傲

做人民的骄傲是狗也值。做淫官们的骄傲是英雄又如何?!

 楼主| 发表于 2009-5-30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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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93博士在2009-5-30 15:13:00的发言:
五千年了。我们都走向共和了。但还没有走出封建的官员。还是官老爷作风。中国人民怎么就那么难。

 

因为有你,有拉便.

发表于 2009-5-30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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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桃芝11在2009-5-30 15:25:00的发言:

 

因为有你,有拉便.

拍马屁拍错地方了!因为有你离婚的老汉!

发表于 2009-5-30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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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桃芝11在2009-5-30 15:25:00的发言:

 

因为有你,有拉便.

你她MA的是人?还是公务员?

发表于 2009-5-30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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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桃芝11在2009-5-30 15:20:00的发言:

到那时,杀人已无需理由,你不要自作多情.

玉娇为什么要理由?

发表于 2009-5-30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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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93博士在2009-5-30 15:13:00的发言:
五千年了。我们都走向共和了。但还没有走出封建的官员。还是官老爷作风。中国人民怎么就那么难。

 

因为有你,有拉便

 

你只配和它们谈论怎么把你们得到利益把握在你们这种无耻的盘剥者手中,你不配在真正的民生讨论里发你的屁言。

发表于 2009-5-3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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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桃芝11在2009-5-30 15:22:00的发言:

 

你继续睡吧,但你最好管好你的嘴.

为什么要管好?只能高唱赞歌吗?

发表于 2009-5-30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被版主审查了,哈?[em53]

发表于 2009-5-30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头到尾看了一次.

 

我庆幸自己是法盲.在当今中国我愿意成为法盲.

 

要不然我会变成楼猪.自以为是,以所谓的命题来张显你与众不同.

 

我们国家"法制和民主"的建设正在成长阶段.

 

在这个阶段当中,肯定会有阵痛.

 

正是有了这些阵痛.才推进了"法制和民主"的建设.才推进了人类的进步.

 

纵观历史,有的国家是用生命和鲜血才换来了进步.

 

希望我们的祖国,我们的人民,能付出最小,换来最大进步.


 

 

 

发表于 2009-5-30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犯了网民.....起诉与不起诉邓女,关你屁事?公安上有起诉权吗?

发表于 2009-5-3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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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三嫂子在2009-5-30 15:43:00的发言:
又被版主审查了,哈?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情妇哭去了

发表于 2009-5-30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桃芝11,你想要个倒插门的也没人来!因为你的烂臭了!

发表于 2009-5-30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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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93博士在2009-5-30 15:13:00的发言:
五千年了。我们都走向共和了。但还没有走出封建的官员。还是官老爷作风。中国人民怎么就那么难。

 

因为有你,有拉便

 

我们虽然活在底层。但我们活的有我们的尊严。你呢?为了你的利益。你可以出卖你的良心。你的尊严。一个活的没有尊严的人。不要在这里污言秽语了。以免脏了这一片天地。

发表于 2009-5-30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有了*辣瓣*比有“桃芝11”好五倍。。嘿嘿,气死邓鬼大情妇。。呵呵呵呵哈哈哈哈日日日日........

发表于 2009-5-3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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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jc6在2009-5-29 18:14:00的发言:

“警方快要杀人了”?帮邓贵大报仇还是什么?这些话好像不是能随意说的啊!如果真要杀,就杀好了。

“决定不起诉邓女”?依据什么?法律可以随意玩于股掌?想怎么就怎么?

既然是警方“决定”,那警方是最应该拿出此“决定”的依据的。而不是普通的屁民。作为屁民,只有监督和发表自己见解的权力。

 

    这些话即使随意说,相对于提刀杀人也不过是小菜一碟.



请楼主把本人的全部问题逐一回答。谢谢!

发表于 2009-5-30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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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辣瓣*在2009-5-30 13:18:00的发言:

法治源自民意!

法治源自民意!

如果某种“法”治不是让人民充分享有天赋的权力,反而是连说话的权利都被“代表”或干脆在嘴上打上封条,如此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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