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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几年之内是不可以上市交易买卖的,必须在几年后,缴纳契税(1.5%/3%)、土地出让金(10%)、印花税等才可以转让
买是可以买到一定的关系,但能买完吗?
经济适用房需要五年以后才能上市,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是所谓的买地钱,政府有优先收购经济适用房权利,但回收价格较低。拆迁安置房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行为,是对拆除你原有房屋的补偿或者叫置换,你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办理全产权房产证,如果你非常着急用钱可以不用等房子完全办好,而只将享受置换的新房的权利卖给开发商或者需要房子的人,这个是不受限制的,但最好在签订合同后去公证一下。如果拆迁行为是政府,政府将拆迁后的土地用于公益事业,就要看你原房屋的产权了,如果是全产权就应给给你置换全产权的商品房,如果是村产(集体土地上盖的,村民所有的)则政府一般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对待,各地的不一样,你最好到房管局咨询一下。
一般拆迁分两种形式,一是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持有国有土地证的房屋为城市房屋拆迁,具体实施办法可以根据《国务院305号》条例实行,二是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是指持有集体土地证的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用属于城府行政行为,一般由国土资源局征地处来实施,征用的土地一般做为城市储备用地,根据城市发展的需求来确定土地的使用性质,但是现在国家对于农用地的征用严格控制,大面积的征用土地需要国土资源部批准。 一般安置房的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是无偿使用,安置房的土地使用证上面会注明“划拨”,所以价格会比商品房低,安置房的房产证上面的也会注明是“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像这种享受政府政策的房屋,一般会规定几年之内不允许过户和交易,规定由当地政府制定。 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城市居民最低住房要求才建设的,如果人均住宅面积超过标准,就在不能享受此内住房,如果是拆迁补偿协议上没注明,并与当地规定不重复可以就征地拆迁来享受安置房,最终以征地拆迁补偿协议里的协商事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现在有机会买一套万裕苑的拆迁安置房,价格房型都不错,可是考虑到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非法性,又有点不敢下手,担心以后出纠纷。本来我是打算买商品房的,钱也足够,可毕竟还是要贷款的。 谁能帮我分析分析,要不要买拆迁安置房。
这个安置房是从个人手上买的,要买的话,房产证不是我名字,至少现在无法过户。我不想等了,无锡的房价已经在开始涨了,打算马上下手买商品房。
安置房几年之内是不可以上市交易买卖的,必须在几年后(这个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房管部门)缴纳契税(1.5%/3%)、土地出让金(10%)、印花税等才可以转
我亲戚家在南京,正面临拆迁,亲戚身体常年生病,以后需要卖房治病.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是经济适用房要急需卖掉的话,政策上有什么限制性规定?如果是拆迁安置房又如何呢?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1、符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
在2009年6月4日有歹徒用斧头砍小区住户的房门。我们已向犀浦和郫县政府反映过情况,据说郫县县长已经得知此事,但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又于2009年6月27日一伙歹徒,更加恶劣的剪断了我们的生活用电,导致小区又是停水又是停电,造成居民生活无法正常进行。在两次破坏事件中凶手第一次恶狠狠得说:“谁让你们不签字”。第二次者对呼救人员狂吼道:“再叫就用钢钎把你叉死”。
本小区住户强烈要求政府官员尽快抓捕凶手,严惩直接行凶者和幕后操纵者!!!
如果说,不知道?不清楚?那么只说明一个问题,为了部门、单位利益,对收钱而有所为,置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不顾,那就是渎职!这样能确保党中央“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号召能贯彻落实?回答是否定的。地方部门、单位,在给党中央丢脸,给国务院摸黑。
别狭义解释拆迁就是钉子,如果此地没有投资价值,那开发商也就不会去搞拆迁。既然有升值潜力,那就让市场说话。这就是市场经济。你看上海莲花河畔景园一在建楼盘的倒塌,不是很多业主索取的赔偿都不是原价吗?当时买的时候他们没想到会塌,但是现在虽然塌了,他还是有升值价值。
一丘之貉!!!!!
一丘之貉
一丘之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