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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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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5:29
买房为什要夫妻双方签字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5:38
合理,共同还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5:41
修法

发表于 2016-3-17 15: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6:58
不合理,又不是家庭共同开销的。谁知道男人背着老婆借来干嘛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7:09
2003年制定的那些法律是周永康等制定的歪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7:11
赞同人大代表的建议并尽快执行,否则冤大头吃大亏。也说明了中国法制不建全导致冤大头的产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7:13
修法!谁制定的婚姻法?太歪了嘛!

发表于 2016-3-17 17: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7:19
修法!越快越好!说明中国法制不建全且太歪了!哪些人制定的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7:19
修法!越快越好!说明中国法制不建全且太歪了!哪些人制定的哦!

发表于 2016-3-17 17: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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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8:09
女方也找人来写个几百万的借条!看他咋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8:15
夫妻双方签字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8:27
这多么法律工作者,都没人能补上漏洞,这是不是叫做懒惰?

发表于 2016-3-17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方不知情就是应该不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9:06
不管婚内婚外,谁举债谁偿还。如同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内财产共同所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19:16
修改法律,新婚姻法诸多不合情理,会导致剩女剩男急增,都不敢结婚了。无辜人还债,有车有房的咋没分一半给女人,坑人,离婚对女人而言,已伤的体无完肤,生计都难维持,还雪上加霜太不合法理情理天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20:00
不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7 20:01
也许是男人耍的阴谋,让女方偿还,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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