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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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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49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49
原来的法律早该修了,夫债妻还是不合理的,除非双方签字,但也看情况而定,若一方蓄意为另当别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49
同意共同签字的借款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0
不合理,双方共同签字才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0
这些问题反映了中国法律的弊端与不法律的漏洞。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自身保护意识不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0
责任有主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1
中国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1
应该应该有不关女孩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1
法津要修改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1
从另一角度讲  妻子不知情  离婚后我可以找人乱打借条啊。要堵空子  金额大的就是借款人及夫妻双方都必须签字按手 印。借款人借款条上必须明确是个人名义还是家庭借款  这样就少了很多纠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1
就中国这样的法律。有钱人不移民就是傻逼。 MD还敢结婚吗。 不结婚又说是非法同居。MD到底要朗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2
很不合理,如果夫妻一方私下写一张假借条,那离婚时不是得到了一笔不义之财。这么明显的法律漏洞,早该修改了,不知道那些法律专家是干什么吃的,给那些心术不正的人提供了这么好的空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2
单方签字单方承担,双方签字双方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3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4
不合理,应该俩人共同签字,共同偿还,要不谁还敢结婚,更不用说现在的二胎政策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4
这样的男人真**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4
我同意人大的建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4
当然不合理,必须双方签字才生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4
应是谁借谁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8 10:54
现在的年轻人不结婚,可能跟这婚姻法有一定关系。如果遇到以上案例中的坏男人就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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