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案子:一是当事人与白强的借款案,二是当事人与天茂建设工程项目结算案。白强伙同钟牮,为了各自的利益,霸占当事人的工程股份,强占工程利润,在法庭上互相包庇,作假供,黑说成白,隐瞒事实真相,漏洞百出,法官视而不见,只作出对白强有利的判决,为什么?难道是因为白强是工商局公务员,钟牮是车管所所长,白强家有当官的亲戚,白强与判案的民二庭庭长郑斌是世交,或是如某人给别人说的:两个案子,在法院遭了不少钱。
事情的经过:
1、当事人向白强借款170万投入到杨九华处,杨九华涉“3.28”特大非法吸存案,当事人血本无归,全案涉案人11人,只有当事人家亲戚重举新债2000多万帮他还债权人的全款,同时也签定了不计利息的还款协议,其中也包括与白强签定归还170万本金,不计利息的协议;然而,当事人看守期间,白强在未告知当事人及亲属的情况下,用当事人工程款还欠款170万中白强的债权人的本金及利息80多万;
2、天茂4S店建设工程项目的修建,天茂的老板、同时也是驾校的老板,认为当事人修房造屋技术过硬,请当事人帮他搞修建。白强是该项目管理员,钟牮是甲方代表,白强在工程上给予了钟牮好处费。白强说他投资了5万元,要求占项目50%的股份,当事人并未收到5万元的投资款。当事人由于涉非法吸存案,看守期间,白强伙同钟牮,未经当事人同意转移走工程款及让当事人哥哥还款20万共计210多万,其中包括还170万借款中白强的债权人的本金及利息合计80多万。钟牮从该工程项目中得利25万,在当事人亲属一再的要求下,钟牮退还当事人10万。钟牮指使天茂老板、也是驾校老板、华强建司的前法人与白强勾结,法庭上互相包庇作假、漏洞百出的作假供、提供假证据,最终由当事人是实际施工人、工程尾款结算权为当事人的判决结果改判为白强获工程尾款70多万的结算权,白强是实际施工人;同时借款案又判当事人还欠白强130万本金及100多万利息。两案审理至当事人在天茂工程项目中分文未收回,白强和钟牮从当事人工程上拿走290多万加当事人哥哥帮当事人还款20万共计310多万;当事人另新增近300万莫须有的债务。
任何事情都要以事实为依据,本着实事求事 ,现要向白强钟牮及法院法官等人问以下几点:
1、白强是资中县工商局在职公务员,钟牮是资中县车管所所长,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白强有什么资格说自已投资了5万本金,要求50%的分红?当事人代理人当庭提出,判案法官置之不理,难道说法官就有特权支持公务员侵占他人财务吗?
2、工程结算案一审判决人、财、物的投入都是当事人,当事人是实际施工人,拥有工程尾款结算权,是什么至上诉后白强在没有任何新证据下完全推翻一审判决?改判成白强是实际施工人,工程尾款结算权归白强。又假设白强投了5万,5万能修起上千万的房屋吗?显然不可能,所以5万的投入更不可能占50%的股份;
3、当事人还在看守所期间,白强未经当事人及家属知晓和同意的情况下,用当事人工程款还他自己的债权人的欠款和利息,本金加利息80多万,并且法官仅减当事人借款170万中的40万;当事人非法吸存案欠钟牮100多万,钟牮已在刑案中领取全款,又在当事人工程上经白强拿走25万,且白强全部算在当事人头上,法官是审不清还是故意不审清?
4、再假如,且算按白强所说投了5万本金,要占50%的利润,按帐面算,50%的利润加170万的欠款,也最多只差白强10来万;白强从当事人天茂工程中拿走工程款及还款共计210多万加上工程尾款70多万,共290多万,仅借白强170万,现法官判白强拿走的290多万减40万等于250多万不算,当事人还需还白强130万借款本金及100多万利息,共计约300万;并超标的冻结、拍卖当事人价值约800万的门面(另有价值相当门面为何不冻结,偏要超标的冻结,为何?)及约60万的房屋,并冻结所有银行卡?法官脑壳有屎啊?这么简单的数学题都算不清;怕不是真的算不清,是故意不算清吧。中央明令打击黑恶势力,更应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这些保护伞害人不浅,罪该万死。
5、法院判当事人差白强130万本金和利息合计约300万,白强说他在工地上拿走的钱是他自己的利润,且问,工程尚未结算,如何知道利润是多少?从工程上转走的不算还款,那么就是工程款,也应算资金占用利息,应由白强支付并退回本息;
6、白强伙同钟牮、华强建司前法人郑景文、天茂法人向法庭提供与备案合同不一致的假施工合同、证明上加盖假公章、作假证,给当事人造成新的损失和伤害,算不算违法?法官为何视而不见?
7、白强说当事人欠他的钱,当事人亲属多次告知白强摆帐,如果是欠你的钱,分钱不会少,但白强一再拒绝摆帐,是为何?只能说明自己心里清楚,摆道理说不走,耍不要脸罢了。拍卖公告贴在门面外法院拍了照后还告知租房人马上取掉,难道是有人看起了这个门面,想暗箱操作,超低价买房,这些难道不是干的违法的事吗?
8、一个领几千元工资一月的公务员,在资中黄金口岸,老电影院临街拥有单价8万,总价几百万的门面,儿子从小读到大都是贵族学校,哪来的钱?
事实证明,以上几人只能是互相作假证,提供假证据,霸占当事人股份,霸占当事人工程利润。中央三令五声打击黑恶势力,这算不算黑恶势力,作为公务员、作为公安警察的领导、作为法官、作为人的良心、社会道德底线何在?法官的权利到底是坦护黑恶势力,还是保护普通老百姓合法利益,值得深思……
强烈要求解除拍卖冻结,否则一直向上举报,总有一天要还原事实真象,让白最终说不成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