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单当事人签字的问题
1、(2015)民初2587号,2015.9.15开庭笔录第23页:
审:2014.11.24资中天茂综合楼张增武签字,你们认为他是什么身份签字的;
天茂被代:他是华强建筑工作人员;
2、(2015)民初2587号,2015.11.13询问笔录第3页:
问:这个决算单怎么会有张增武的签字?
申(天茂法人):当时白强和他在一路,白强说是和他一起的,因此签了字也没什么;
问:钟牮是谁?
申:是代表我这方的;(事实并不是白强说的钟牮只是和天茂关系好,而是天茂的甲方代表,且是车管所现任所长);
3、(2015)民初2587号,第3页
天茂称:决算报告中原告张增武参与并签字,那是原告张增武以第三人博航华强工作人员身份参与并签字;
4、(2016)川1025民初1460号,2016.8.1笔录第 7 页:
审:被告天茂进行答辩;
申:我方认为原告张增武是见证人或在场人;
5、(2017)川10民终58号,2017.3.16庭审笔录第5页:
天茂:张增武在项目结算单上有签字,仅仅是参与具体工作而已,并以白强老师身份来协助白强参与见证签字,该签字不涉及工程承包签字;
事实是张增武在资中搞修建几十年,认识他的人很多,都知道他是文盲、个体,做工程多数是挂靠公司;只能说明天茂明知张增武挂靠华强建司修天茂工程而不承认。天茂不能自圆其说!多次回答明显是说的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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