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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双渐尖

资中县工商局公务员白强伙同车管所前任所长钟牮违纪违法强占他人工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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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9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身在了好时代。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打击黑恶势力;让老百姓生活更幸福......相信所有的最终都会有一个还原事实真像的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以为合伙犯罪赢了官司,这个事就了了;我不服,这个事就永远只是在过程中,要把它当成一项工作来干;要让阴暗、丑恶曝露在阳光下,无所遁形;终有一天要还原事实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信就走着瞧
发表于 2019-12-4 1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咋个不去纪委,检察院告?跑这儿来发这么多,没用吧?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威胁、恐吓......什么下三烂的手段耍完,看还有啥子板眼儿。当真以为就可以一手遮天哇,只是时候未到罢了,且行且看、、、、、、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然乱判,像郑彬法官胆子一样大的,也怕要考虑哈自己的饭碗......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3208r9 发表于 2019-12-4 11:26
咋个不去纪委,检察院告?跑这儿来发这么多,没用吧?

哪里都要去,市、省、北京,挂到网上让全民看看,阴暗的让他曝露在阳光下,无所遁形
发表于 2019-12-5 2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期待你们的结果。不过确实发这个网,好像没人看,还是找媒体嘛。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0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威胁、恐吓......流氓手段耍完,看你几个还要干啥子?不要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算了、不要以为当事人是文盲,人老实,就可以随便“吃”得下他的钱,“吃”得下他的房产,落井下石的人,看搬起石头砸断自己的脚;再来威胁,我还要讲更多的人、更多的犯法的事出来,让全民都来看看,这些人该不该收拾......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7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强10几20年都是帮当事人打工,业内认识两人的都知道这是事实。白强帮当事人工地跑路,当事人每月付白强报酬为2000-3000元的时期,白强就给别人说他每年哪门都要弄个10万至20万起来,别人问怎么弄?他说:你不管嘛!反正有地方弄。当事人亲属在10多20年前就发现白强所交工地自制单据有问题,给当事人说,是当事人心软,没有早开掉这个黑心屁儿。要不一个领几千元一个月工资的公务员又在哪去拿钱买门面、供娃儿长期读贵族学校,买了一套房又一套房呢?吃惯了当事人的钱,才有这么大的狗胆,黑起屁儿心落井下石,打下坡兔儿,不得好死!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7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法官手上的天平还有公平公正所言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1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案子,历时五个年头,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终审、再审,近十次判决。要么你胜诉,白强一伙就想办法给你改判成败诉;要么一开始就找民二庭郑斌给你直接判败诉,给当事人造成司法诉累,造成更大的损失,借170万,现在判了要还500-600来往万不说,白强胜诉的案子,还去检查院申请抗诉,要求从借条时间算利息,直接把当事人价值远不止170万的房子算成他自己的,我理解:法官可能是判的当事人还高利贷,要不怎么算得出这么多利息来......
  而当事人呢?由于白强伙同天茂法人申勋、车管所前所长钟牮、华强建司郑景文在庭上多次作假证、提供假合同、假证明,由当事人是实际承包人直接变成白强是实际承包人,当事人当初自购用在工程上的设备、材料等价值几十万的东西分文未收回,更别说利润......
  所有的人都应当对自己所做事付出代价,当事人涉非法吸存,用毕生的积蓄去纠正自己犯的错,还加上全家重举新债2000多万去帮他还款;而这两案的根源就在于天茂法人申勋伙同白强一伙不承认实际承包人是当事人,所以,如果不纠正自己犯下的错,一意孤行,那一直向上举报,直到纠错的一天......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1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瓜分完了当事人的天茂工程款,现在又想来瓜分当事人的房产,这是干的犯法的事!
    2012年当事人涉非法吸存案,但当事人的儿子并不涉案,此冻结房产是当事人儿子单独所有,并是多年前买的,法院一并冻结;后当事人儿子一再请求亲属帮忙还款,用他个人独有房产作抵押,当事人亲属转款至法院帮当事人还他债权人全款,多次申请法院解冻此房产,办理过户或抵押手续,但法院经办法官一拖再拖,几年都不办理直至白强案冻结该房产。
    法律的基本立足点是以事实为依据,讲求公平公正,白强一伙是干的违法犯罪的事。当事人仅借了他170万,并签定了不计利息的还款协议,现白强已伙同其他几个在当事人工程上拿走工程款加尾款300来往万,再加法院判的还款本金及利息300多万,就变成了600-700多万。大家看看,资中法院郑斌法官判的高利贷!!才会出这样的结论。
    不管白强如何搞假 ,不管如何暗箱操作,当事人亲属在当事人儿子的一再请求下拿出2000多万帮当事人一家还债是事实!此房产早就作为抵押抵给了当事人亲属。如果资中法院法官继续歪起乱判,给当事人一家造成更大的损失;那么谁应承担当事人一家的损失,法院法官在当事人儿子并不涉案,在当事人已全款付债权人的的情况下违法冻结,造成房产不能过户,此损失应由谁赔偿!
    这个社会不是一手可遮天的时代,违法霸占、暗箱操作、违法乱判,终有一天要曝露在阳光下!当事人一家要一直向上举报!直到水落石出的一天!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1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直强调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但是这种稳定必须是基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得到普遍的恪守和认同,而不是尔等强取豪夺、暗箱操作、违法乱判、无法无天,还要当事人一家保持沉默,决不准还手,这种歪理,纵观古今,没有哪本书上写到有这个理......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1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总想把此贴刷到后面去,为什么呢?害怕让更多的人看到吗?只有干了违法犯罪的事才心虚,害怕见光死!又或者更多的人知道了内情,暗箱操作的空间就小了,搞歪的难度就更大了呢?以后翻船的风险就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8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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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双渐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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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钟牮在天茂当事人个人工程项目伙同白强、天茂公司制造伪证拿走25万元的问题
  1、(2015)民初2587号,2015.11.26笔录第1页
  问:2014.1月天茂付了25万给你,是什么钱?
  钟牮答:天茂做了根烟道,白强当时没钱,他们要付工程款和材料款,就给我借了,约定资中天茂汽车付款时偿还我;
  2、(2015)民初2587号,2015.12.10日复庭笔录第1页:
  审:白强,你是不是向钟牮借了25万;
  白:不是我借的,是天茂工地上借的,我经手的,是2013.10.30借的;
  审:借钱在刘俊处入帐没有;
  白:没有
  3、(2016)川1025民初1460号,2016.11.18日法庭笔录第8页:
  张柳桥(白强代理):25万是张艺钟和张增武差钟牮的钱;
  4、(2017)川10民终58号,2017年3月16日庭审笔录第10页:
  白强:钟牮只是跟天茂关系比较好,张增武借了钟牮的钱,张艺钟给我说同意让钟牮在项目上扣了25万;
  第11页 审:为什么不经过张增武同意付25万;
  白强:当时张增武在里面。(而事实是:钟牮从工程上拿走钱收条时间是2014.4.6;而张增武已于2013年7月5日保释在外);
  5、天茂代:项目上让转,我们才转的;
  每次每人说法不一,事实是张增武涉“3.28”非法吸存案,法院认定钟牮在张增武处损失金额为90多万,钟牮已分两次在资中法院领走全款;25万是钟牮伙同天茂、华强、白强搞假,瓜分当事人的个人投资项目收益,并未告知当事人及征得当事人及亲属同意。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8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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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双渐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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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单当事人签字的问题
  1、(2015)民初2587号,2015.9.15开庭笔录第23页:
  审:2014.11.24资中天茂综合楼张增武签字,你们认为他是什么身份签字的;
  天茂被代:他是华强建筑工作人员;
  2、(2015)民初2587号,2015.11.13询问笔录第3页:
  问:这个决算单怎么会有张增武的签字?
  申(天茂法人):当时白强和他在一路,白强说是和他一起的,因此签了字也没什么;
  问:钟牮是谁?
  申:是代表我这方的;(事实并不是白强说的钟牮只是和天茂关系好,而是天茂的甲方代表,且是车管所现任所长);
  3、(2015)民初2587号,第3页
  天茂称:决算报告中原告张增武参与并签字,那是原告张增武以第三人博航华强工作人员身份参与并签字;
  4、(2016)川1025民初1460号,2016.8.1笔录第 7 页:
  审:被告天茂进行答辩;
  申:我方认为原告张增武是见证人或在场人;
  5、(2017)川10民终58号,2017.3.16庭审笔录第5页:
  天茂:张增武在项目结算单上有签字,仅仅是参与具体工作而已,并以白强老师身份来协助白强参与见证签字,该签字不涉及工程承包签字;
  事实是张增武在资中搞修建几十年,认识他的人很多,都知道他是文盲、个体,做工程多数是挂靠公司;只能说明天茂明知张增武挂靠华强建司修天茂工程而不承认。天茂不能自圆其说!多次回答明显是说的谎话。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8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茂申勋需要当事人去帮他修房子的时候,认为当事人修房造屋技术过硬,请他去帮你搞天茂项目的修建;房子修完了,你就认不到当事人了,说当事人只是见证人和在场人身份在结算单上签字,也好意思说!说小点,不管作为朋友或是作为商人,都是不讲诚信;说大点,就是扯脱眉毛不认人,不要脸,法庭上作假证,是犯法!

 楼主| 发表于 2019-12-30 2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强你不是说天茂工地不差钱吗?所以主张自己投资了5万,要占50%的股份,那请问为什么要向钟牮借25万用在此工地呢,不是不差钱吗?借了就借了,但并没在此项目会计处作借款 入帐,又怎么能在此项目作借款 还帐呢?只能说明是合伙诈骗。

明天下午资中法院将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判决,继续歪起乱判,再次增加当事人的司法诉累,一定不轻饶,必去北京找相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看这些搞假的、违法的跑不跑得脱......


既然在工地上拿了25万给钟牮,白强又说自己应占50%的股份,又为什么这25万支出应该算到当事人一人头上呢?难道把工程款本金、利润霸占完,费用全部打到当事人头上,说来世上怕没得这本书卖吧,哪头都想占完,天下没有这样的好事,看哪天翻船,一样都得不到的时候。

全部写到网上,让全民监督资中县法院的判决。继续违法乱判,晒更多的证据到网上。

 楼主| 发表于 2019-12-30 20: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强你不是说天茂工地不差钱吗?所以主张自己投资了5万,要占50%的股份,那请问为什么要向钟牮借25万用在此工地呢,不是不差钱吗?借了就借了,但并没在此项目会计处作借款 入帐,又怎么能在此项目作借款 还帐呢?只能说明是合伙诈骗。

明天下午资中法院将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判决,继续歪起乱判,再次增加当事人的司法诉累,一定不轻饶,必去北京找相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看这些搞假的、违法的跑不跑得脱.....
既然在工地上拿了25万给钟牮,白强又说自己应占50%的股份,又为什么这25万支出应该算到当事人一人头上呢?难道把工程款本金、利润霸占完,费用全部打到当事人头上,说来世上怕没得这本书卖吧,哪头都想占完,天下没有这样的好事,看哪天翻船,一样都得不到的时候。

全部写到网上,让全民监督资中县法院的判决。继续违法乱判,晒更多的证据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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