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本案中可以称得上是坏到骨子里的犯罪分子,应该是王维登和陈参。理由是:此两个一个是法官、一个是律师,均是披着法律的外衣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其等的犯罪行为的疯狂程度远远超过包括诈骗犯杨志发和刘守孝等所有案涉犯罪人员。从此案进入法院审理过程中,杨志发“溜逃在外”从不出庭的行为上,可见其心中仍然对罪行暴露存有畏惧?而一审审判长庞彪在接到此案时,迟迟不敢开庭的原因就是由我新换上的律师蒙庆辉所称由庞彪告诉其称“这个案子哪个敢审”?也在我不服其判决上诉时,其亲口称“他经过审理查明,其个人也认为我不欠刘守孝的钱,是其他法官要求判个几十万”?并在我坚持上诉期间称“既然上诉了,他认为这个案件没有法审了”?也在王维登判决下达后表示“王维登多判出来的一百多万元不应该”……由此可见其等心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良知”…….而反观王维登的一系列犯罪及犯罪后的表现……完全属于坏到骨子里的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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