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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群众呼声] 王维登“二十多个”犯罪同伙漏逃法网,检察院“内鬼“任晓军“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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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18 21: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任晓军比王维登年轻些,也肯定还不愿意跟现在的王维登一起“工作”?可是两人既然走在同一“案”道上,突然分道扬镳,就真的是显得不道道?王维登现在工作的地方,也算是同一政法系统工作调动?任晓军从西充石油公司调动在检察院也有些年头了吧?何不趁着年轻及时换一个工作干干,为祖国的监狱工作贡献自己年轻的力量?

 楼主| 发表于 2023-6-19 12: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希望任晓军知错就改,借助公安机关的查明事实,主动以发现错误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我在取得公安机关的相关侦查结论的当时即以邮寄的方式向其递交了一本长达120多页的《刑事报案监督材料》和数百页相关证据,供其审查及时纠错止罪。可事实上是,在后来我的追问中,任晓军称他收到我邮给他的材料也看过,称可以找中级法院纠错,他也会与中级法院交流…..刘守孝持检察院不支持监督决定书作为证据让法院纠错、公安侦查等均出现阻滞,原来就是由于任晓军作为承办人而作出的那一纸滥权、枉法的检察院于2019年不支持监督决定书在作怪……

 楼主| 发表于 2023-6-19 14: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乃涉千万元特大诈骗犯罪案,错责即是承担刑事犯罪追责。作为一名检察官,面对如此严重、且在我已经是掌握了案涉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特别清楚的监督材料中时,任晓军不应该冒着不可能息诉的风险来涉罪滥权?即使是其也收到诈骗犯罪分子刘守孝所送王维登那样的“土鸡蛋”是金蛋、银蛋,任晓军也不应该滥作此决定?….当然,事已如此,唯一应该做的就是立功赎罪或能获得一次重生的机会!希望任晓军认真对待我的认为!

 楼主| 发表于 2023-6-19 19: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案涉这样的犯罪,其实远远比普通的盗窃、诈骗、抢劫犯罪人员还无耻、罪恶?特别是身披“公平正义”、内藏邪恶的王维登、案涉西充法官、律师、诈骗犯、检察官任晓军等,对照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是会觉得自己一个个比偷、诈、抢等普通犯罪分子更贪婪、邪恶?

 楼主| 发表于 2023-6-19 23: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历过一次又一次次苦难的抗争,希望能够在人是否检察院的彻底清查中,看到案涉一个个犯罪分子悉数落入法网!

 楼主| 发表于 2023-6-20 1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谈论案涉人员是不是构成犯罪,且构成什么样的罪?其实,任晓军等比谁都清楚!面对我的抗争、控诉,唯有保持一个“拖”的沉默来应对?认为这就是其等应对我等受害者最能耐的办法?但是,其难道不知道事情发生哪个阶段,罪恶演变成什么样的抗争强度…….需要任晓军此时此刻,不要在妄生歹念认罪悔罪,立功赎罪!

 楼主| 发表于 2023-6-20 11: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历申诉、控告历程,方知检察院对防止司法腐败有无作为的重要性!当事人如果没有法官等违规违法接受请托、收受贿赂的证据,仅仅凭违背事实和法律到法院内部监督部门或内设纪检,或去监委投诉、控告,其结果就是不可能有任何的查处结果。因为,违背事实和违反法律的认定机构是人民检察院,只有检察院才能认定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所需的是否违背事实?是不是违反法律?如果没检察院的认定,连监委也无法对法官定罪。所以,曾任最高检长张军的一句话:每一个冤错案件的发生,检察院都难辞其咎!

 楼主| 发表于 2023-6-20 14: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案涉王维登等达十人以上犯罪团伙,任晓军犯罪的背后是否还有同伙指使?需要南充市检察院领导亲自审查本案案涉各犯罪事实,“秉承对党忠诚,坚持犯罪必惩!”,以痛剜毒瘤的决心“刀刀见血见肉”杀向包括任晓军在内的各个犯罪分子,以“绝不放过”的检察职能让王维登休想漏逃罪责!树检察雄风、震慑司法腐败中最严重的枉法犯罪分子!

 楼主| 发表于 2023-6-20 18: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时此刻,希望任晓军能够做到勇于接受论坛监督,主动出来公开亮证说法、澄清事实真相!或针对我的控诉中的事实与理由,说明一下自己不构成故意犯罪或因为认知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的问题…..“维权”中彰显一下检察官“风清气正、正气凛然”等面对网络大众的检察官风采!让自己、让我、让大家都感受到“公开、公平、勇敢”的检察官形象!在此,我希望大家能与我一道欢迎人民的检察官任晓军闪亮登场,现身说法!谢谢大家的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23-6-20 2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任晓军看到过网上一公诉科长检举其院检长指使其对某一刑案涉藏枪罪不诉、对另罪免处而不抗诉而涉徇私枉法罪被判刑的案情没有?其检长辩护律师辩词认为其被代理检长未收受钱财,认为不涉罪未被法院采纳。论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并不是必须要收受贿赂,而是以审查是否有违背事实或违反法律为构成要件!任晓军对我所称的让我找出王法官收受贿赂的证据就可以向监委投诉定王法官枉法裁判罪才能翻案,是不是对枉法裁判罪构成理解错误?当然,任晓军也曾称自己是民事检察官,对刑事犯罪方面不具备审查能力…..这样的说法真的是真的吗?如果真如此,任晓军检察官就不应该勉强自己呆在民检监督工作岗位上,因为,很多涉经济犯罪、虚假诉讼、枉法裁判等刑事犯罪均发生在民事诉讼中,大多数都是需要民事检察在监督中发现的,是不是?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03: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曝光任晓军所犯罪行,肋其犯罪止罪改过悔过!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09: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诈骗犯刘守孝捂在手中的数百万元资产执行到手的法院执行裁定书,是不是足以证明其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诈骗犯罪构成要件的既成事实?如此巨额的诈骗犯罪金额的犯罪既遂,是不是已经是达到诈骗犯罪的法定处刑什么样的标准?目的明确且故意、占有已成事实,诈骗罪构成要件已经形成?……诈骗犯刘守孝是不是完全符合去监狱长期“工作”的条件了?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1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有一天,作为人民检察官的任晓军站在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面对昔日一起工作的同事和即将走向的“未来”,心情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回想自己如果面对被自己“明知而故意不公正”行为伤害过的我等冤民,心中会有一个愧疚的心情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遇上昔日的案友王维登,是否携手相拥互贺?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13: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犯罪人员的组成堪比有“保护伞”的黑社会犯罪团伙,法官、律师、检察官、诈骗犯……犯罪实施已达肆无忌惮!犯罪暴露后依然坦然、从容,行走在两院的大门,实现自己的“梦想”!贪婪到….绝非常人所敢的程度!论世间有无耻的人,这样的犯罪团伙一个比一个都贪婪、脸皮厚实?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19: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南充中级法院(2016)民终1205号民事裁定审理法官、西充法院(2017)川1325民初254号判决书审理法官查明案涉其中一笔“80万元零星工程”是我自己所做,而王维登却以我在一审中未主张这笔80万元工程是我自己所做这一个捏造出来的查明事实错判成是诈骗犯刘守孝所做而让我被骗含利息达一百多万元。现我举出仅仅只是在法院中都是刘守孝所举、三次添加串改的此伪造的证据,南充中级法院朱苏川法官也在2022年11月3日再审审查中从原审笔录中查明我一直主张这80万元工程系我自己所做、现公安机关也查证证明我原交法院的这些工程支付帐务证据真实,此工程系我自己所做,并明确出函指出二审法院主审法官王维登是明知而不公正判决、建议法院重审……这一切难道不是充分确实地证明了王维登“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构成枉法裁判罪吗?

 楼主| 发表于 2023-6-22 09: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登枉法判决中其中有一个最为恐怖的是,明明我手中向法院所举那十张原件收据证据张张都是由诈骗犯刘守孝亲笔签名书写的收据,而王维登却疯狂到敢于捏造出来一个以刘守孝每笔没有出收据作为其判决书上的查明事实来枉法判决,让我被骗损失此一笔二十多万元……这难道不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枉法裁判犯罪吗?

 楼主| 发表于 2023-6-22 1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端午节,祝福所有大家都节日安康!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节日之际,也希望案涉所有违法犯罪伤害我的所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放下继续加害的屠刀,知错改错,过上一个安康的节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3 1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上述80万元证据仅仅在法院审理中就已经发现由诈骗犯添写变造三次”,三次变造的证明目的与诈骗占有结果最终由法院判决实现,检察院任晓军明知伪证且涉犯罪而不公正监督……这样如此恶劣的伪造证据事实、诈骗金额现已经达到实际占有既遂达到一百多万元的犯罪事实,法官们如此疯狂的枉法犯罪行为,符合民诉法二百条、检察院监督的依职权监督的仅仅只有几条应该实施监督的情况下,任晓军擅作的不支持监督行为明显涉滥权、枉法等违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3-6-23 18: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法官“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论案涉诈骗犯罪分子的诈骗犯罪:我被案涉主要诈骗犯杨志发在南充中级法院(2019)川13民终30号案中又遭遇到两级法院将杨志发的此合同诈骗犯罪用民事枉法裁判为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让我又被法院判决被诈骗损失一百多万元,现在公安机关虽然以发现杨志发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正式出具立案决定书,由于法院判决未撤销而出现立而不侦……唉,罪恶滔天的诈骗犯杨志发、枉法犯罪的两级法官们害得我真的太惨太惨!

 楼主| 发表于 2023-6-24 1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且不说“刀刃向内”应该严惩不贷内部的司法腐败滥.权,枉法犯罪,定罪判刑,方显人民检察院的依法惩腐公信力!针对任晓军的枉法、滥权行为,也应该及时将其清除出人民检察官队伍,阻断其“不公正”监督的行为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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